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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制管理程序,明確以下要求
購置要求:包括:菌種申請、采購、領用和使用、傳代要求:不同菌種活化、傳代方法,生物活性確認要求和方法,評判指標
保藏要求:對不同菌株制定適宜的保藏方法
銷毀要求:方法,時間,人員簽字
標識要求:名稱、來源、標準號、接種日期、所傳代 數等
建立菌種臺賬(參照菌株一覽表)參考GB/T27045-2008附錄A
二、建立完善的管理記錄
包括:菌名、來源、編號、鑒定特征、鑒定時間、傳代情況、zui適培養基和培養條件、保藏方法和保藏位置等。
三、保藏菌種表面應貼標簽
標簽上應注明:菌種名、菌種號、接種日期、傳代次數
四、菌種管理中應注意的問題
1、保存菌株應制備成儲備菌株和工作菌株
2、傳代中需做鑒定,確保菌種沒有污染或變異
3、菌種應由專人負責保管和發放
4、實驗室負責人對標準菌株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5、菌種保藏設施應確保正常運行,定期檢修維護
五、菌種保藏管理涉及的生物安全相關標準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GB19489—2008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T 27405-2008 實驗室質量控制規范食品微生物檢測
CNAS CL05 實驗室生物安全認可準則
CNAS-CL09實驗室認可準則在微生物檢測實驗室的應用說明
GB 4789.28—201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培養基和試劑的質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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