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強調把修復長江生態擺在壓倒性位置,而城鎮污水處理效果是影響長江水環境質量的關鍵因素之一。”3月9日,全國政協委員、長江大學副校長鄭軍接受記者采訪時呼吁,應加強長江流域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鄭軍委員介紹說:“調查發現,湖北省‘十二五’期間共建成投入運營縣城以上生活污水處理廠142座,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6%,但鄉鎮這一級沒有全覆蓋,有的建設標準偏低,部分地區沒有做到雨污分流,特別是有些地方因財力不足導致污水收集管網投資力度有限,鄉鎮財力難以補貼污水處理廠的運行費,這兩個問題尤為突出。”
“要使污水處理廠覆蓋至每個鄉鎮,湖北還需新建759座,如果僅靠省級政府來推動,效果甚微。”鄭軍認為,“鑒于湖北為三峽工程和南水北調作出了重大貢獻,沿線地區一些縣市是國家或省級貧困縣,各縣財政無力負擔每年上千萬的運營經費,經費缺口是由中央解決。”
為此,鄭軍建議,中央對湖北長江流域部分縣市給予專項補償,建立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工作的約束機制并落實主體責任,建立相關激勵機制,完善落實優惠政策,加強污水管網建設,科學地制定污水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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