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配置標準液必須具備的8個基本要求
自配制的
標準液作為工作標準液的,一般用于日常檢驗分析,不用于其他具有法律效應的檢測結果。除非能夠證明其作為測量參考標準的性質不會失效。有機溶液的標準物質在貯存過程中,應避免標準液與塑料膠木瓶蓋直接接觸。對使用量較大的自配的標準貯備原液,必要時與有證的、并在有效期內的標準物質進行比對,避免發生化學變化,以確保自配標準液量值的準確性。
1、應采用具有高純度的溶質或基準物質(如金屬、金屬氧化物或金屬化合物;酸、堿、金屬有機化合物、適宜的鹽類、有機溶劑等)。
2、為確保配制標準液的可靠性、準確性,實驗室的設備、環境設施均應滿足其要求,(應有監測、控制和記錄環境條件。特別對灰塵、電磁干擾、放射、溫度、濕度、供電等)。
3、標準液具有符合稱量要求器具、應有正確稱量的電子分析天平,并通過周期性的檢定,有質檢部門檢定的證書。
4、要有配制標準液的純度高的溶劑(采用雙重蒸餾去離子水、高純濃度的酸、堿或有機溶液)。
5、配制所用的器皿用具,必須根據所測項目要求,分類對器皿進行潔凈的處理,且符合特定潔凈的要求,保證所配的標準液無污染,對檢測不產生不良影響。
6、應采用潔凈的硬玻璃容量瓶作終體積的容器。
7、根據所配標準液對盛放容器的要求,必須選用適當質料的潔凈器皿存放標準液,并按規定要求(如避光、通風、陰涼、冷藏等條件)放置配制好的標準液。
8、必須作好配制標準液的原始記錄的登記,標準液標簽填寫完整(如標準液名稱、濃度mg/ml或mol/ml,配制人,配制日期、有效期等),并將標簽貼在試劑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