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城市PM10和PM2.5的連續自動監測提上日程表。國內一些重點城市也已經開始發布PM2.5的監測信息,但與之配套的監測方法標準、規范卻無法滿足要求。環保部表示,主要問題在于缺乏儀器適用性檢測技術要求。
因此,
環保部近日同時公開了6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以規范包括PM2.5在內的監測工作。這6項標準包括《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PM2.5)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試行)》(以下簡稱檢測方法)等。目前,已開始公開征求意見。
負責制定這6項標準的環保部科技司表示,PM10和PM2.5
監測儀器的性能好壞從源頭直接決定了監測數據的zui終質量。“今年發布的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直接將PM10和PM2.5的連續自動監測提上了日程表,而國內目前還沒有針對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的相關標準。”環保部表示,為了服務我國環境空氣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的實施,特別是規范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的技術要求與性能,適應目前的環境監測技術和管理的迫切需求,特編制檢測方法。
據標準的起草者透露,環保部在制定檢測方法時,參考了美國、歐盟、日本的相關標準。“但國內的PM10和PM2.5濃度在某些地區或某些時間跨度比國外高出很多,因此,在國外使用相關指標要求不能*適用于國內。”起草者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