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檢測設備對《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的重要性
閱讀:159發布時間:2013-12-3
為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出臺《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2005年9月1日起,生產或者經營假冒偽劣勞動防護用品的單位以及不按規定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的生產經營單位都將受到巨額處罰。
這一出臺將意味著,所有安全帽生產企業必須取得安全帽生產許可證和勞安認證,而安全帽檢測設備是安全帽生產企業在申請時所*的條件之一。所以每個安全帽生產企業為了自身企業的發展都應購買安全帽檢測設備!
《規定》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有關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安排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的專項經費。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應當按規定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未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不得上崗作業。
根據《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未按有關規定不為從業人員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的、不按有關規定或者標準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的;配發無安全標志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一般可以取得安全標志的都要經過安全帽檢測設備檢測合格);配發不合格或者超過使用期限的勞動防護用品的;或者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混亂,由此對從業人員造成事故傷害及職業危害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規定》指出,企業生產或者經營假冒偽劣勞動防護用品和無安全標志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并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規定》還指出,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向本單位提出配備所需勞動防護用品的要求;有權對本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的違法行為提出批評、檢舉、控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從業人員提出的檢舉、控告,經查實后應當依法處理。
取得安全帽生產許可證和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需要用到哪些安全帽檢測設備:安全帽耐沖擊穿刺試驗機,安全帽下頦帶強度側向剛性試驗機,安全帽垂直間距佩戴高度測量儀,安全帽高溫預處理箱,安全帽低溫恒溫水浸泡預處理箱,根據各地方的需求以及生產安全帽種類的不同還需要用到安全帽阻燃性能測試儀,安全帽防靜電性能測試儀,安全帽電絕緣性能測試儀,安全帽紫外線老化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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