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動減溫減壓裝置技術規范
1、總則
1 1本技術協議適用于齊齊哈爾市梅里斯40MW生物質發電項目配套的減溫減壓裝置,它提出了該設備的功能設計、結構、性能、安裝和試驗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1.2 本設備是成熟的、的,并具有制造相同容量機組且運行成功的實踐經驗。不得使用試驗性的設計和部件。
1.3 需方在本技術協議提出了低限度的技術要求,并未規定所有的技術要求和適用的標準,供方提供滿足本技術協議和標準要求的高質量產品及其服務。對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等強制性標準,必須滿足其要求。
1.4供方須執行本技術協議所列標準及相應的國家和行業相關技術要求和適用的標準。有矛盾時,按較高標準執行。
1.5 在簽訂合同之后,需方保留對本技術協議提出補充要求和修改的權力,供方承諾予以滿足技術要求。如提出修改,具體項目和條件由供需雙方商定。
1.6 本技術協議所使用的標準如與供方所執行的標準水平不一致時,按國家標準執行。
1.7 本技術協議經供需雙方簽字認可后作為訂貨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協議簽訂后,互相按時交換資料,滿足各方設計和制造進度的要求。
1.8 計量單位采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1.9 對于供方所響應及提供的供貨范圍與需方要求供貨范圍不一致,造成設備、系統不完整的,供方與需方共同協商,并提出書面的、切實可行的具體解決辦法,待需方認可確認達成共識。供方負責設備、系統完整的責任。
1.10對于供方所響應及提供的設備材料、性能與常規要求或需方要求不一致,提出材料替換的,在滿足設備整體性能的前提下,供方與需方共同協商,并提出書面的、切實可行的具體材料替換辦法,待需方認可確認。因材料替換所造成的責任由供方負責。
1.11對于供方所供設備、材料到貨后,若發現與需方要求不一致,在滿足設備整體性能的前提下,供方與需方共同協商,并提出書面的、切實可行的具體材料替換辦法,待需方認可確認。因材料替換所造成的責任由供方負責。
1.12 在簽訂合同之后,按本技術規范的要求,供方提出設備的設計、制造、檢驗/試驗、裝配、安裝、調試、試運、驗收、試驗、運行和維護等標準清單給需方,由需方確認。
1.13 設備采用的涉及到的全部費用均被認為已包含在設備報價中,供方保證需方不承擔有關設備的一切責任。
1.14供方有嚴格的質量保證體系,提供高質量的設備和功能完善的配套設施,以實現整個機組的安全、可靠和經濟運行。
1.15 若本技術規范各附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有利于設備安全運行、工程質量為原則,由需方確認。
1.16 供方對合同范圍內機組的成套設備(含輔助系統與設備)負有全部技術責任,包括分包(或采購)的設備和零部件。如協議中未未分包設備和零部件的廠家,供方要2至3家產品供需方確認,技術上由供方負責歸口協調。
2、電動減溫減壓裝置技術規范工程概述
2.1、設備使用條件
本項目采用1×40MW高溫超高壓中間再熱發電機組抽汽凝汽式汽輪機,具備采暖季低真空循環水供熱的能力,配2臺高溫超高壓中間再熱生物質鍋爐,鍋爐1運1備,具備汽機故障時,鍋爐通過高旁及減溫減壓器供熱的能力。預留1臺汽輪發電機組的位置。
2.1.1 環境條件
1)廠址地理位置
廠址位于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地處黑龍江省西部、嫩江中游右岸,與齊齊哈爾市中心城區隔江相望,齊查公路、碾北公路、301國道、齊甘高速貫穿全境。距離齊齊哈爾火車站、齊齊哈爾南站、富拉爾基區火車站分別為23km、18km和10km,上述三個站點是通往黑河、滿洲里、綏芬河等對俄口岸的必由之路;北京、上海、廣州等大中城市實現有效對接。全區轄1鄉5鎮、1個街道辦事處、9個國有下放農場、49個行政村、138個自然屯、6個城市社區。其中達斡爾族鄉鎮2個、達斡爾族村15個、滿族村2個、回族村1個、朝鮮族村1個,是以達斡爾族為主體民族的多民族聚居區。
2)地形地貌
梅里斯達斡爾族區是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的一個市轄區是全國一個市轄達斡爾族區。地處松嫩平原西部,嫩江中游右岸,東與齊齊哈爾市北三區隔江相望,西與富拉爾基區相鄰。嫩江大斷裂貫通梅里斯達斡爾族區全境。地勢北高南低,北部和西部是小興安嶺南麓,中部和南部為嫩江沖積平原。
3)廠區地震基本烈度
①工程場地與全新活動斷裂安全距離符合《火力發電廠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T 51031-2014)的規定,滿足建廠要求。
②根據《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18306-2015),廠址區地震動峰值加速度為0.05g,對應地震基本烈度為6度,地震動反應譜特征周期為0.35s,所屬的設計地震分組為組。
③場地凍土為季節性凍土,根據《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0007-2002)附錄F中國季節性凍土標準凍深線圖,齊齊哈爾地區標準凍結深度約為2.20m,大凍結深度2.25m。
4)氣象條件
齊齊哈爾市屬寒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四季特點十分明顯:春季干旱多風,夏季炎熱多雨,秋季暫短霜早,冬季干冷漫長。年平均降水量約430mm,降水多集中在七、八月份。齊齊哈爾氣象站位于齊齊哈爾市建華區西大橋,地理位置為北緯47°23ˊ,東經123°55ˊ,海撥高度145.9m,有1951年建站以來的連續氣象觀測資料系列。
根據齊齊哈爾氣象站1951年-2003年實測氣象資料,統計各氣象特征值。
大氣壓力 冬:100.46kpa 夏:98.77kpa
一月份相對濕度 71%
七月份相對濕度 73%
年平均降水量 400mm
基本風壓值 441.3Pa
基本雪壓值 294Pa
冰凍期 195天
累年氣溫 40.8℃(2000年6月25日)
累年低氣溫 -39.5℃(1951年1月8日)
累年一日大降水量 111.8mm(2003年7月27日)
累年一次大降水量 126.7 mm
累年一次大降水量歷時 17小時05分(2000年7月19日12時
55分至20日6時00分)
累年土壤的大凍結深度 2.25m(1966年4月10天)
累年大積雪深度 24cm(1973年11月10日、11日)
累年實測大風速 28m/s(1961年,每日四次兩分鐘觀測記錄)
根據齊齊哈爾爾氣象站1951年~2003年風向頻率資料,統計計算累年夏季、冬季、全年的風向頻率,并繪制風向玫瑰圖,見圖1.2-1。
全年主導風向 NW
冬季主導風向 NW
夏季主導風向 S
50年一遇雪壓為0.4 KN/m2
50年一遇風壓為0.45KN/m2
圖2.3-1齊齊哈爾氣象站風玫瑰
2.2 安裝運行條件
本期工程設置1臺減溫減壓裝置,布置在鍋爐房,型號為 減溫減壓裝置。減溫減壓裝置運行時能夠滿足管網熱負荷波動,并且在減溫減壓裝置低負荷時(<=25%額定負荷)保證減溫水噴霧霧化效果良好、減溫器內不存水、出口蒸汽不超溫,保證減壓器工作穩定、出口蒸汽不超壓。
2.3 減溫減壓器裝置的功能
汽機故障時:鍋爐主汽經高壓旁路進入鍋爐再熱器,再熱器后蒸汽經減溫減壓器去供熱首站,加循環水,凝結水接口在冷渣器進口母管,進除氧器。鍋爐給水作為高壓旁路及減溫減壓器的減溫水。
3、電動減溫減壓裝置技術規范技術參數
3.1減溫減壓裝置技術數據
序號 | 項目 | 單位 | 數據 | 序號 | 項目 | 單位 | 數據 |
1 | 型式 | / | 臥式 | 10 | 支架材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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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入口工作壓力 | Mpa.a | 3.1 | 11 | 筒體壁厚 |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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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入口工作溫度 | ℃ | 540 | 12 | 總高度 |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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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出口工作壓力 | MPa.a | 0.98 | 13 | 筒體直徑 |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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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出口工作溫度 | ℃ | 280 | 14 | 筒體高度 |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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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出口流量 | t/h | 95 | 15 | 安裝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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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設備重量 | kg |
| 16 | 安全閥型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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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減溫水溫度 | ℃ | 158 | 17 | 安全閥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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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減溫水壓力 | MPa.g | 16-18 | 18 | 臺數 | 臺 | 1 |
注:充分考慮鍋爐滑壓運行時,進汽溫度、減溫水溫度的降低及減溫水壓力的降低(~7MPa)。
3.2減溫減壓裝置配套部件主要材質
減溫減壓裝置選用材料是全新高質量的、適合于工作條件,各部件強度和其工作的適應性無任何影響。
減溫減壓裝置的材質及規格符合標準或國家標準中的有關技術條件,并附有供貨廠材質證明書(或復印件)。
主要材質表(由投標方填寫)
序號 | 名 稱 | 主要部件材質 |
1 | 蒸汽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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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減壓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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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可調噴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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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彈簧安全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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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止回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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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節流截止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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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減溫水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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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技術要求和性能保證值
3.3.1減溫減壓裝置按JB/T6323-2002《減溫減壓裝置》設計、制造、驗收、使用壽命30年。
3.3.2減溫減壓裝置采用可調節噴嘴和直行程減壓閥,配智能一體化執行器,電源:380VAC,接受4-20mA反饋信號。
3.3.3減溫減壓裝置的出口蒸氣壓力、溫度變化范圍P±0.01MPa T±2℃。
3.3.4減溫減壓裝置安全閥采用脈沖式,且能保證動作正常,安全可靠,二次蒸汽側的安全閥排放能力應能滿足系統運行故障時排除額定流量的全部蒸汽量,并確保事故時安全閥及時動作,保證設備安全。
3.3.5減溫減壓裝置檢測儀表由賣方負責設計選型,由買方采購,檢測儀表的設置需滿足在DCS中實現減溫減壓裝置壓力、溫度調節控制的要求。
3.3.6減溫減壓裝置的材質應按壓力容器受壓元件的條件選用鋼材,減壓閥與過渡管采用法蘭連接。
3.3.7減溫減壓裝置及減溫器正常運行時,在減壓閥下游1M處距管壁1M處測其噪聲,噪音聲壓等級應不大于80dB(A)。
3.3.8減溫減壓裝置二次出力在10-99%額定出力范圍內,設備能安全可靠連續運行。當進口蒸汽壓力設定值發生變化時,減溫減壓閥能自動快速調節,使出口壓力恢復到設定值,閥門能穩定保持;當進口蒸汽溫度設定值發生變化時,能自動快速調節噴水調節閥,當出口溫度恢復到設定值后,閥門能穩定保持,并達到性能要求。
3.3.9減溫減壓裝置主管道內部設置保護管,對可調噴咀等閥門的密封面堆焊安裝時,安全閥的下方設置固定支架和在管道末端及減壓閥處設置滑動支架。
3.3.10為防止冷卻水因某種原因而壓力突然降低時,蒸汽管道內的蒸汽經噴嘴反流倒入冷卻水管道內,因此在冷卻水系統中通向調節閥的管道上應配備止回閥。
3.3.11減溫減壓閥應開、關和調節靈活,關閉嚴密。
3.3.12減溫減壓裝置減溫系統保證有良好的霧化效果。泄漏等級符合ANSI16.106-1976規定0.5%CV。可調節噴咀的密封面堆焊CoCrW合金;減溫水的噴射保持恒定速度,在負荷發生變化時,不會出現減溫水霧化惡化及水擊現象的發生。
3.3.13減壓系統采用減壓閥和降噪節流孔板。減壓閥為平衡式結構,保證運行穩定。降噪節流孔板,節流消音效果明顯,還應起到穩流的作用,使設備運行平穩、安靜。
3.3.14減溫減壓閥制造完成后(出廠前)須按國家標準進行必須的各種試驗。
3.3.15賣方所提供的設備在滿足性能要求的同時,應充分考慮買方減溫減壓平臺條件及安裝尺寸,設備的外形尺寸由買方設計院確認。
3.3.16設備保質期:24個月(至少2個供熱年度)。
3.4制造技術條件:
3.4.1減溫減壓裝置制造技術條件按JB/TB6323-2002。
3.4.2減溫減壓裝置選材按壓力容器受壓元件制造,技術條件按GB150選用。
3.4.3鍋爐管道附件承壓鑄鋼件制造技術條件按ZBJ98015-89。
3.4.4氣焊、手工電弧焊及氣體保護焊、焊接坡口及尺寸制造技術條件按GB985-88。
3.4.5金屬夏比試驗V型缺口沖擊試驗技術條件GB2106-80。
3.4.6鋼熔化焊對接接頭照相及分析技術條件按JB3323-87。
3.4.7鍋爐水壓試驗技術條件按JB1612-83,水壓強度試驗是閥門壓力的1.5倍。
3.4.8鍋爐受壓元件焊接接頭機械性能試驗方法技術條件按JB1614-83。
3.4.9減溫減壓裝置配套閥門制造技術條件按JB/T3595-93標準、設計、制造和驗收。
4、電動減溫減壓裝置技術規范設計與供貨界限
4.1供貨范圍:減溫減壓裝置1套,成套供應(包括減溫減壓裝置及其輔助系統的所有設備、裝置和附件;所有安裝及檢修的工具;足夠運行一年的備品備件),并配套附件等。單臺設備供貨范圍包括不限于以下內容:
減壓系統:減溫減壓閥、消能管、節流孔板、過渡管接頭、蒸汽管道等。
減溫系統:可調噴嘴、截止閥、節流閥、止回閥等。
安全保護系統:安全閥、沖量安全閥等。
管路系統:蒸汽管道、過渡管、減溫水管、疏水管及相應疏水閥等。
附件:截止閥、接頭、閥門配套的法蘭、螺柱、螺母、墊圈及金屬纏繞墊等。
其余: 上述內容未包括的,但對于整套減溫減壓裝置運行和施工所需的任何部件,賣方應在供貨清單時補足,且不再增加費用。
4.2供貨界限:供至與外系統連接的個法蘭(含反法蘭及緊固件)。
4.3外購件要求:賣方配套供應閥門、管件廠家應經買方認可,這些部件應安全、可靠。
4.4各閥門執行機構和附件(包括執行機構):閥門定位器、位置發送器、限位開關和側裝手輪等。
4.5賣方需提供減溫減壓裝置控制邏輯圖、控制策略及文字說明。
5、電動減溫減壓裝置技術規范清潔、油漆、標志、裝卸、運輸與儲存
5.1 清潔
5.1.1 設備在出廠之前,應對設備進行清理。
5.1.2 所有雜物,如金屬碎片、鐵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異物都應從各部件內清除。
5.2 油漆
5.2.1 賣方應選擇的涂層涂敷方式,以保證設備在運輸、儲存期間不被腐蝕。
5.2.2 設備出廠前應噴涂二層底漆三層面漆,油漆顏色由買方。
5.2.3 賣方應提供防腐的完整說明,包括清洗和涂層工藝及所用油漆的特性說明。
5.3 標志
5.3.1 在設備的明顯部位,應裝設用耐腐蝕材料制作的金屬銘牌,金屬銘牌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設備名稱、設備制造廠名稱、制造年月、制造廠產品編號、設備型號、主要主要規范。
5.3.2 設備的金屬銘牌型式、尺寸、技術條件和檢驗規則,應符合JBB-82《產品標牌》的規定。
5.3.3 包裝標志
5.3.3.1 賣方所供設備部件,均應遵照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條件進行包裝,并有標明合同號、設備名稱的標簽。
5.3.3.2 對裝箱供給的設備,應在箱子的兩面注明如下內容:
合同號、裝運標志、目的地、收貨人代碼、設備名稱和項目號、箱號、毛/凈重、外形尺寸(長×寬×高)
5.4 裝卸、運輸與儲存
5.4.1 賣方所供設備,均應按照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裝卸、運輸與儲存。
5.4.2 經由鐵路運輸的部件,其尺寸不應超過對非標準外形體的規定。
5.4.3 當部件經由除鐵路外的其它方式運輸時,其重量和體積的限值應按有關運輸方式的規定。
6、設備規范表格
賣方提供的數據與資料作為正式的文件,包含在本規范中,以表明賣方提供的所有設備的保證性能、預期性能、連接特性,結構特點。這些資料的準確性以及它與買方規定的所有性能要求的適合性,均由賣方負*責任。賣方對技術數據表細化后,參照3.1—3.2項表格填寫。
二、供貨范圍
1、一般要求
1.1本附件規定了合同設備的供貨范圍,賣方保證提供設備為全新的、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設備的技術經濟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賣方應提供詳細供貨清單,清單中應說明型號、數量、產地、生產廠家等內容。對于屬于整套設備運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數目不足,賣方仍須在執行的同時補足。
1.3除有特別注明外,所列數量均為一臺機組所需。
1.4賣方應提供所有安裝和檢修所需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詳細供貨清單。
1.5提供備品備件,并在投標書中給出具體清單。
1.6提供所供設備的進口件清單。
1.7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清單見附件3。
2、供貨范圍
2.1設備范圍(由廠家填寫,必須保證設備的完整性,對于遺漏的須無條件增補)
2.2.1 減溫減壓裝置
序號 | 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生產廠家 | 備 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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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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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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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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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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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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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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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具——
2.3進口件清單——
2.4 備品備件
序號 | 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生產廠家 | 備 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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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術資料和交付進度
1、一般要求
1.1賣方提供的資料應使用國家法定單位制即單位制,資料、圖紙使用文字為中文。其中提供的圖紙須采用AUTOCAD(2004)軟件繪制的電子文本。
1.2賣方資料的組織結構清晰、邏輯性強。資料內容要正確、準確、一致、清晰、完整,滿足工程要求。
1.3賣方資料的提交及時充分,滿足工程進度要求。在合同簽訂后15天內給出全部技術資料清單和交付進度,并經買方確認。
1.4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分為投標階段,配合工程設計階段,施工調試試運、性能驗收試驗和運行維護等三個方面。賣方須滿足以上三個方面的具體要求。
1.5對于其它沒有列入合同技術資料清單,卻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資料,一經發現、賣方也應及時免費提供。
1.6賣方要及時提供與合同設備設計制造有關的資料。
1.7設備的技術資料壹整套在設備開始交貨前壹個月送交買方,完整資料(技術文件、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證、裝箱清單等)壹套應隨設備運至目的地,同時另寄送七套完整資料到買方地址。
1.8所有提供的資料應以U盤的方式提供電子版一套。
2、資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在投標階段提供的資料
序號 | 提交資料名稱 | 提交者 | 備注 |
1 | 投標圖紙和技術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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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配合工程設計資料與圖紙等技術文件(技術協議簽訂后5天內)
1)減溫減壓裝置外形圖,各接口尺寸、設備總質量及支點負荷重量及位置。
2)產品明細表;
3)發貨清單;
4)產品使用說明書;
5)設備總裝圖;
6)減壓閥結構圖;
7)主安全閥和沖量安全閥結構圖;
8)減溫水電動調節閥結構圖。以上資料提供10套給買方隨設備交齊。
賣方及時提供滿足工程設計所需的資料和圖紙。具體時間如下表:
序號 | 提交資料名稱 | 提交份數 | 提交日期 | 備注 |
1 | 投標圖紙和技術規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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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隨設備提供的資料與圖紙等技術文件
賣方及時提供滿足工程安裝、調試試運、性能驗收和運行維護所需的資料和圖紙(不限于以下文件)。具體時間如下表:
序號 | 提交資料名稱 | 提交份數 | 提交日期 | 備注 |
1 | 按招標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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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監造(檢查)和性能驗收試驗
1、概述
1.1本附件用于合同執行期間對賣方所提供的設備(包括對分包外購設備)進行檢驗、監造和性能驗收試驗,確保賣方所提供的設備符合附件1規定的要求。
1.2賣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1個月內,向買方提供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監造、檢驗、性能驗收試驗標準。有關標準應符合附件1的規定。
2、工廠檢驗
2.1工廠檢驗是質量控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賣方須嚴格進行廠內各生產環節的檢驗和試驗。賣方提供的合同設備須簽發質量證明、檢驗記錄和測試報告,并且作為交貨時質量證明文件的組成部分。
2.2檢驗的范圍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進廠,部件的加工、組裝、試驗至出廠試驗。
2.3賣方檢驗的結果要滿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處或達不到標準要求,賣方要采取措施處理直至滿足要求,同時向買方提交不一致性報告。賣方發生重大質量問題時應將情況及時通知買方。
2.4工廠檢驗的所有費用包括在合同總價之中。
2.5工廠檢驗的內容:(必須包括但不限于)
序號 | 監造部套 | 監造內容 |
1 | 待雙方協商 | 待雙方協商 |
3、設備監造
3.1 監造依據
根據本合同和電力工業部、機械工業部文件電辦(1995)37號《大型電力設備質量監造暫行規定》和《駐大型電力設備制造廠總代表組工作條例》的規定,以及、中國有關規定。
3.2監造方式
文件見證、現場見證和停工待檢,即 R點、W點、H點。每次監造內容完成后,賣方和監造代表均須在見證表上履行簽字手續。賣方復印3份,交監造代表1份。
3.3監造內容由賣方提出,買方確認。
3.4設備監造內容
序號 | 零部件及工序名稱 | 監造內容(賣方填寫) | 監造方式 | ||
文件見證 | 現場見證 | ||||
1 | 原材料檢驗 | 材質檢驗 | √ |
| |
2 | 焊縫檢驗 | 射線無損檢測 | √ |
| |
3 | 水壓試驗 | 水壓試驗現場檢驗結果 |
| √ | |
4 | 設備外觀 | 設備終檢驗 |
| √ | |
3.5對賣方配合監造的要求
3.5.1提*天將設備監造項目及檢驗時間通知買方,監造項目和方式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
3.5.2買方代表有權通過賣方有關部門查(借)閱合同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標準、圖紙、資料、工藝及檢驗記錄(包括之間檢驗記錄),如買方認為有必要復印,賣方應提賣方便。
3.5.3買方人員在監造過程中如發現設備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規定的標準要求時,買方有權提出意見,賣方應采取相應改進措施,以保證設備質量。無論買方是否要求和知道,賣方均應主動及時向買方提供合同設備制造過程中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買方不知道的情況下賣方不得擅自處理。
4、性能驗收試驗
4.1性能驗收試驗的目的為了檢驗合同設備的所有性能時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4.2性能驗收試驗的地點由合同確定,一般為買方現場。
4.3性能試驗的時間:機組試驗一般在168小時試運之后半年內進行,具體試驗時間由買方確定;單臺設備的試驗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4.4性能驗收試驗由賣方(或賣方委托的有資質的第三方)主持,買方參加。試驗大綱由賣方提供,與買方討論后確定。如試驗在現場進行,賣方要按本附件4.5款要求進行配合;如試驗在工廠進行,試驗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賣方提供。
4.5 制造、安裝和性能驗收試驗的內容
4.5.1 整機性能試驗在現場進行。
4.5.2 現場試驗
設備安裝完畢后,由買方按照本規范書的有關規定進行168小時性能考核試驗,買方應按要求及時派熟練的技術人員配合解決現場中發生的問題。
五、技術服務和設計聯絡
1、工作范圍
1.1賣方
1.1.1現場服務
賣方應負責所有設備的現場驗貨(會同買方及施工方)。如買方要求前往賣方進行出廠前驗收,賣方應盡量滿足。賣方負責指導設備的安裝及調試。當設備通過168小時試運行后,賣方調試人員才可離開現場。
1.1.2技術培訓
賣方負責買方運行人員、維修人員及調試人員的現場培訓,如買方要求,也可到賣方進行脫產培訓。
1.2買方
1.2.1買方負責設備的安裝及接線。
1.2.2買方應對賣方現場服務人員的正當配合要求予以協助,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2、賣方現場技術服務
2.1賣方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的目的是使所供的合同設備安全、正常投運。賣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獨立解決問題的現場服務人員。在投標階段賣方應提供包括服務人/天數的現場服務計劃表,應能滿足工程需要。如果此人/天數不能滿足工程需要,買方有權追加人/天數,且不發生費用。
序號 | 技術服務內容 | 計劃人月數 | 派出人員構成 | 備注 | |
職稱 | 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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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服務計劃表(格式)
2.2賣方現場服務人員應具備有下列資質:
2.2.1遵守法紀,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和制度。
2.2.2有較強的責任感和事業心,按時到位。
2.2.3了解合同設備的設計,熟悉其結構,有相同或相近機組的現場工作經驗,能夠正確地進行現場指導。
2.2.4身體健康,適應現場工作的條件。
2.3賣方現場服務人員的職責
2.3.1賣方現場服務人員的任務主要包括設備催交、貨物的開箱檢驗、設備質量問題的處理、指導安裝和調試、參加試運行和性能驗收試驗。
2.3.2在安裝和調試前,賣方技術服務人員應向買方技術交底,講解和示范將要進行的程序和方法。對重要工序(見下表),賣方技術服務人員要對施工情況進行確認和簽證,否則買方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經賣方確認和簽證的工序如因賣方技術服務人員指導錯誤而發生的問題,賣方負全部責任。
賣方提供的安裝、調試重要工序表
序號 | 工序名稱 | 工序主要內容 | 備注 |
1 | 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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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停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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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內容在合同執行期間提供。
2.3.3賣方現場服務人員應有權全權處理現場出現的一切技術和商務問題。如現場發生質量問題,賣方服務人員要在買方規定的時間內處理解決。如賣方委托買方進行處理,賣方現場服務人員要出委托書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2.3.4賣方對其現場服務人員的一切行為負全部責任。
2.3.5賣方現場服務人員的正常來去和更換事先與買方協商。
2.4買方的義務
買方要配合賣方現場服務人員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訊上提賣方便。
3、培訓
3.1為使合同設備能正常安裝和運行,賣方有責任提供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內容應與工程進度相一致。
3.2培訓計劃和內容由賣方在投標文件中列出(格式)。
序號 | 培訓內容 | 計劃人月數 | 培訓教師構成 | 地點 | 備注 | |
職稱 | 人數 | |||||
| 待雙方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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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培訓的時間、人數、地點等具體內容由買賣雙方商定。
3.4賣方為買方培訓人員提供設備、場地、資料、生活等培訓條件。
4、設計聯絡
有關設計聯絡的計劃、時間、地點和內容要求由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階段商定。
設計聯絡計劃表
序號 | 次數 | 內 容 | 時 間 | 地 點 | 人 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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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雙方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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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分包商/外購部件情況
序號 | 部件名稱 | 數量 | 長×寬×高(mm) | 重量(Kg) | 廠家名稱 | 發運地點 | 運輸方式 | 備注 | ||
包裝 | 未包裝 | 包裝 | 未包裝 | |||||||
1 | 減溫減壓裝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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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的序號應與附件2的一致。
附件1:質量保證/質量控制
1、質量控制
1.1、賣方的質量控制
1.1.1、賣方對本合同約定設備質量(含制造和安裝質量)負全責。
1.1.2、賣方的質量管理程序須涵蓋對外購件或分包商的質量過程控制。其內容包括:來料檢驗,過程檢查,加工控制、無損檢測、油漆過程控制、終檢驗和性能試驗等。
1.1.3、賣方需對外購件和分包商提供的產品質量負責。
1.2、賣方須在技術協議簽訂后10天內向買方提交一式兩份的針對本合同編制的《產品質量計劃》,買方對賣方提交的《產品質量計劃》審查確認,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對《產品質量計劃》中不滿足或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供貨產品質量控制的內容進行修改。該質計劃至少應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1.2.1、產品質量控制程序,
1.2.2、產品質量檢驗計劃,包含原材料檢驗、過程檢驗、出廠檢驗和性能試驗等。
1.2.3、特殊工藝過程控制
1.2.4、外購件與分包商的質量過程控制
1.2.5、油漆工藝過程
1.2.6、文件資料編制、管理和移交等。
1.3、總體質量檢查點計劃/用戶要求點計劃
1.3.1、技術協議簽訂后10天內,賣方應合理編制并提交總體質量檢查點計劃(OIPP),買方將會選擇其中一個或以上點作為用戶檢查強制點(CNP)以便監督。
1.3.2、如有設備需測試,賣方應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買方測試日期和測試地點。如果買方在賣方出具通知后3天內沒有答復,賣方可以按照通知中聲明的日期進行測試,視同買方在場,并適時向買方提交生效的測試結果的復印件,如果買方確定去參加測試,應提前48小時書面通知賣方。
1.3.3、賣方應對所供設備的性能、質量負責,不論買方是否參加設備有關檢查點的見證,均不能減輕或解除賣方對產品性能、質量應負的責任。
1.4、賣方檢查和測試計劃
1.4.1、賣方應根據上述OIPP 的要求,向買方提交一份詳細的、包含所有的質量控制程序的檢查計劃(ITP)。且至少包括以下報批內容:
(1)分項構成描述; (6)檢查或測試地點;
(2)單獨檢查或測試項目; (7)預計的測試日期(月,年);
(3)參考文件和/或驗收標準; (8)測試報告提交時間(測試時,裝運時);
(4)驗證文件和/或驗收標準; (9)備注(需要澄清的內容等);
(5)見證人(投標方、分包商,招標方等);
1.4.2、計劃應顯示所有賣方或分包商在制造(包括從制造廠出爐的鋼板等原材料)各個階段的檢查和測試。
1.5、合同不符項
與合同不符項應及時書面提交給買方,提交后,賣方可以進行工作,但必須承擔相應風險。
1.6、文件的易讀性
所有的文件應該清晰,可讀,并能在電廠整個使用壽命期間保存。否則視為未提供。
1.7、發票承兌
只有收到所有并符合按合同編制的相應的文件資料后,才對現場已接收設備的發票進行承兌。
1.8、完工信函
按合同規定提交所有的資料后,賣方應向買方呈交一封信函,列出所有提交的文件,并指出本規范的要求已履行完畢。
2、質量保證
滿足本技術協議書的全部條款。附件2:用戶手冊的編制
1、概述
賣方應提供結構良好的、所有的設備(包括工具和試驗設備)設計/操作和維護手冊。
手冊提供簡體中文版編輯的合裝本。
手冊包含三個部分:設計,操作和維護。至少為每個設備提供一套完整獨立的手冊。
提供的手冊能夠使現場運行操作,維護,拆除,組裝,調整和修理設備的各個部分。
三個部分的版面設計應該盡可能保持一致。每個部分應該盡量按需要被分成多卷,以方便操作和參考。
手冊應使用A4紙,手冊中的圖紙和附表也應該是A4紙或A3紙折成A4紙的大小。
每個設備的主要部件都應該有單獨的使用手冊。
如果現場檢查設備發現手冊有遺漏和錯誤,賣方有責任提供增加的信息或替換原手冊內容以保持手冊的完整,準確和更新。
提交所有的手冊都應采用耐用的活頁夾,能夠保存數年并且方便資料增加或移除。
2、設計手冊
設計手冊包括以下部分:
(1)起始頁包括索引和修正記錄單。:
(2)全套設備圖紙。
(3)設計數據包括計算書,材料規格及運行設定和限制等。
(4)儀表和閥門清單,包括功能,類型,數量,范圍和報警。
3、操作手冊
操作手冊包括以下部分:
(1)起始頁包括索引和修正記錄單。
(2)設備標識包括電站名稱,機組編號和設備功能名稱。
(3)的操作流程,試運行、啟動、正常運行、關閉、備用、緊急事故(包括失電)和故障情況的使用說明以及其它信息,如所有設備和系統的系統變量的正常范圍,操作限制和危險條件等。
(4)設備總圖等滿足本協議“三、技術資料和交付進度”。
(5)后的性能和設計數據表。
4、維護手冊
維護手冊應包括以下部分:
(1)起始頁包括索引和修正記錄單。
(2)所有設備清單。
(3)所有設備的定期檢修和檢查表。
(4)在各設備恢復使用之前的裝配和拆除流程,以及相關的測試和檢查。
(5)上述裝配過程的施工圖和裝配圖,包括零件清單和替換零件的數量。
(6)故障排除的方法。
(7)設備備用時的維護保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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