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安徽上華電纜有限公司(銷售部)>>公司動態>>適當控制可再生能源的規模是必要的
適當控制可再生能源的規模是必要的
德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模式一直備受贊譽和推崇。自2000年開始實施《可再生能源法》以來,德國政府花費巨資積極鼓勵和發展可再生能源,并且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德國的發電量中可再生能源所占比率已經從2000年時的6%上升到2013年的約25%。然而,就在世界各國紛紛學習德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經驗的時候,德國自己卻開始重新審視和調整相關政策,計劃在2014年上半年對可再生能源政策進行“*改革"。
其次是資金成本的壓力。德國希望促進以風能為主的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但現實卻面臨電力成本不斷增加的問題。目前德國已是歐盟成員國中能源支出zui高的國家之一,電力零售價格從2000年時的每千瓦時14歐分上升到2013年的約29歐分。為了扶持可再生能源的發展,2013年德國民眾承擔的可再生能源分攤費總計高達約240億歐元。2014年,該費用還將從每千瓦時5.28歐分升至6.24歐分。據稱如果不改革,到2050年這一金額可能要達到1萬億歐元。因此能否迅速控制補貼增長和能源價格上漲趨勢,將直接影響德國能源轉換的成功。
用主導此次改革的德國聯邦經濟和能源部長加布里埃爾的話來說,改革首先是為了克服可再生能源發展中的“無政府狀態"。加布里埃爾表示,在連接風力渦輪機和太陽能電池板的電力網絡擴建還處于滯后的情況下,適當控制可再生能源的規模是必要的。目前德國光伏裝機總量已經達到35.7吉瓦,2013年太陽能發電占德國電力供應總量的5%,但相應的補貼卻占了整個可再生能源補貼的近一半。與此同時,被政府寄以厚望的離岸風電發展卻屢屢受到電網建設遲滯的影響。
zui后,根據目前的可再生能源法,德國有4000多家能源密集型企業可以免于支付附加費,從而保持競爭優勢和穩定就業,但歐盟委員會認為此舉違反了歐洲公平競爭的基本原則,涉嫌不正當補貼,并于2013年末正式展開調查。盡管德國辯解稱,德國對高能耗企業的特別規定并不是補助金,相關規定也不違反歐盟法律,但目前情況來看,德國很可能不得不根據歐盟統一的能源市場規則來調整自己的政策。
請輸入賬號
請輸入密碼
請輸驗證碼
以上信息由企業自行提供,信息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相關企業負責,環保在線對此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
溫馨提示:為規避購買風險,建議您在購買產品前務必確認供應商資質及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