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被列入總量控制目標,這一舉措將有助于改善我國的大氣環境狀況,也對環保部門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作者結合自己長期在基層環保部門工作的經歷,以減排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為例,提出需要關注的幾個問題。特別提出,脫硫、除氮的共同核心和關鍵要素應是能耗控制,如不采取節能措施,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總量控制會大受影響。
二氧化硫主要是化石燃料本身所含硫元素氧化而來,以熱電企業和燃煤、燃油裝置(鍋爐、發動機等)為主。另有部分來自于硫鐵礦等礦產的開采、冶煉以及硫酸制造等過程。
經過十多年對小污染企業和小鍋爐的整治,目前二氧化硫排放大戶以大型熱電和礦產企業為主,這些企業資金和技術實力均比較雄厚,減排治理基礎較好,大部分企業也已采取了常見的污染治理手段。所以,以目前國內現有的污染治理技術來看,挖潛的余地已不大。
氮氧化物主要是高溫狀態下物質中的氮元素與氧反應而成,因此其產生與有氧燃燒有密切關系。但由于氮元素在空氣中大量存在,因此氮氧化物的產生并不依賴于燃料本身的含氮水平,而是與燃料溫度直接相關,一般情況下1000攝氏度以上的高溫燃燒會產生較多的氮氧化物。
鑒于以上背景,筆者認為脫硫、除氮的基本思路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由于硫、氮的共同來源(也是來源)是能源工業(電力、熱力)和交通領域,因此脫硫、除氮的共同核心和關鍵要素是能耗控制。若不采取節能措施,硫、氮的總量控制會大受影響。
其次,脫硫、除氮的最終手段是技術的提升,其中源頭控制,即燃料脫硫技術和低溫燃燒技術是關鍵。煙氣脫硫、除氮是末端處理方式,而且煙氣脫硫、除氮后的副產品出路也是一直困擾很多人的問題。如不從技術上解決這些難題,相關的政策和要求都無法落實,因此需要進一步加大環保技術研發的投入,并引進發達國家的防治技術。
第三,脫硫、除氮的共同依托是經濟杠桿,只有強有力的經濟措施才能實質性地推動企業自覺采取有效的脫硫、除氮措施。在脫硫方面,筆者個人建議可根據含硫量提前收取相關燃料的排放稅,用于脫硫技術的研發支持,迫使能源供應商在前端進行削減處理,從而提升脫硫、除氮工作效率。此外,筆者認為可將硫、氮的排污收費與排放總量脫鉤、與排放強度掛鉤,這樣才真正有助于獎優懲劣,并淘汰、整合小規模、低水平的排放企業。
在工作方面,筆者建議,減排對象應以行業為主,抓重點,不同污染物應區別對待,不搞一刀切;減排手段應有技術支撐,抓難點,提高政策指導的可操作性;減排政策應落實到經濟層面,抓熱點,可考慮由政府收購減排總量;減排操作應以務實為主,抓實效,應充分了解基層實際情況,傾聽企業的聲音,提出可操作、可量化的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