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安全評估報告化妝品安全風險評估是利用現有的科學資料對化妝品中危害人體健康的已知或潛在的不良影響進行科學評價。化妝品安全風險評估能有效地反映出化妝品的潛在風險。
化妝品安全評估報告化妝品安全風險評估是利用現有的科學資料對化妝品中危害人體健康的已知或潛在的不良影響進行科學評價。化妝品安全風險評估能有效地反映出化妝品的潛在風險。
評估的法規要求:
(1)申請人通過危害識別,判斷產品中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風險物質的,可以提交相應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陳述申請人對產品進行危害識別的分析過程及該產品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風險物質的理由等。
(2)經危害識別后申請人認為產品中含有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風險物質的,則應當提交相應的風險評估資料。
化妝品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化妝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風險物質的來源。
(2)存在的安全性風險物質概述,包括該物質的理化特性、生物學特性等。
(3)化妝品(或原料)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風險物質的含量及其相應的檢測方法,并提供相應資料。
(4)國內外法規或文獻中關于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風險物質在化妝品和原料以及食品、水、空氣等介質(如果有)中的限制水平或含量的簡要綜述。
(5)毒理學相關資料:化妝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風險物質的毒理學資料簡述,至少包括是否被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納入致癌物。參照現行《化妝品衛生規范》毒理學試驗方法總則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毒理學資料摘要。根據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風險物質的特性,可增加或減少某些相應項目的資料。
(6)風險評估應遵循風險評估基本程序,結合申報產品的特點進行。風險評估報告應包括具體評估內容及其結論。
(7)配方中含有植物來源原料的,對于僅經機械加工后直接使用的植物原料,應當說明可能含有農藥殘留的情況;對于除機械加工外,需經進一步提取加工的植物來源原料,必要時,也應說明可能含有農藥殘留的情況。
(8)在現有技術條件下,能夠降低產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風險物質含量的有關技術資料,必要時提交工藝改進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