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福萊特電動閥門(江蘇)有限公司>>多回轉電動裝置>>智能開關電動裝置>> DZW10-18ZZ10多回轉智能型電動執行機構
用途 | 電廠,污水處理,化工,造紙 | 標準 | 國標 |
---|---|---|---|
材質 | 鑄鐵 | 工作溫度 | 其他 |
公稱通徑 | DNmm | 加工定制 | 是 |
類型 | 其他 | 連接形式 | 其他 |
零部件及配件 | 執行器 | 流動方向 | 其他 |
密封形式 | 其他 | 驅動方式 | 電子 |
適用介質 | 水,蒸汽,油品,各種高腐蝕化學介質,弱酸堿介質,氨氣,氮氣,氧氣,氫氣,液化氣,空氣,煤氣,含塵氣體 | 形態 | 其他 |
壓力環境 | 其他 | 電壓 | 380 |
一、Z10多回轉智能型電動執行機構用途:
Z10多回轉智能型電動執行機構是電動閥門的驅動裝置,很方便地與閥門配套使用,適用于控制閥門的開啟、關閉、現場控制和遠控操作調節、總線控制等,是閥門和風門集控和自動控制的驅動裝置。適用于閘閥、截止閥、節流閥、隔膜閥、柱塞閥、水閘閥等,配上減速蝸輪后也可適用于球閥、蝶閥、風門等90度回轉型的閥門。該產品具有功能全面、控制系統*、性能可靠、使用維護方便、體積小等特點,在電力、鋼鐵、石化、冶金、水處理、造紙等行業中得到廣泛好評和應用。
多回轉電動執行機構分為:常規戶外標準型、隔爆型、整體一體化型和調節型、智能非侵入式總線控制型等。
二、Z10多回轉智能型電動執行機構設計標準
1.常規型閥門電動執行機構的設計標準, 按照JB/T8528-1997《普通型閥門電動裝置技術條件》的有關規定設計生產,使用于無易燃、無易爆、無腐蝕性介質的環境。
2.隔爆型閥門電動執行機構的設計標準, 按照GB3836.1-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2-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2部分:隔爆型“d"》及JB/T8529-1997《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技術條件》的有關規定設計生產,隔爆標志為ExdIIBT4,適用于于IIA-級、IIB級、T1~T4組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場合。
三、Z10多回轉智能型電動執行機構特點及參數
1.該裝置防塵、防雨、防輕腐蝕、其防護等級為IP55(個別訂貨IP65、IP67)。
2.轉矩控制機構動作可靠、調節方便、轉矩重復精度高。
3.開向和關向可配裝2至4只微動開關(個別訂貨)。
4.采用閥門電動裝置三相異步電機,起動轉矩大、轉動慣性小、使用壽命長等特點,F級絕緣。
5.工作制為短時10分鐘(個別訂貨30分鐘)。
6.配有機械式(常規型)或液晶(常規型無)閥位指示器,可直觀知道閥門的開度大小。
7.采用半自動手-電動切換機構,手動時需要切換手柄,電動時自動復位,結構簡單、工作可靠、操作輕便。在斷電情況下依然可以用手動功能來完成閥門的開啟、關閉或調節。
8.有行程限位和過力矩限位等雙重保護,保障了驅動裝置和閥門的使用 。
9.供電電源:常規為380V(±10%),50Hz(個別訂貨三相660V、415V、單相220V、60Hz).
10.防爆標志:ExdIIBT4(常規型不防爆)。
11.環境相對濕度:≤95%(25℃時)。
12.環境溫度:-20~+60℃(個別訂貨-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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