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設備"的增壓標準:P1為本“設備"工作壓力,其值應滿足消防給水系統不利點所需的消防壓力。如消火栓給水系統,必須滿足不利點消火栓水槍噴身充實水柱長度,不能只按滿足靜水壓0.07MPa或0.15MPa為增壓標準。
2、計算P1時,該管道系統沿程和局部損失所采用的,應為火災初期消防給水量,如消火栓系統為兩股消火栓2×5(L/S)=10(L/S)或2×2.5(L/S)=5(L/S);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則為5個噴頭,一般采用5×1(L/S)=5(L/S)。
3、本“設備“的主要組件:報導壓水罐內應有消防給水系統所要求的儲存水容積、穩壓水容積和緩沖水容積,按確定的ab值求得其直徑和規格。用于消火栓給水系統的氣壓水罐儲水容積不小于300L;用于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氣壓罐儲水容積不小于150L;用于消火栓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氣壓罐儲水容積不小于450L。
4、本“設備"配用ISGD穩壓泵兩臺(一用一備)。多級穩壓泵應在3分鐘內,補足WXQ隔膜氣壓罐內實際穩壓水容積所需。穩壓泵的
揚程應以(PS1+PS2)/2時,水泵曲線區取值。本“設備"的功能是解決火災初期時,即消防主泵啟動前,確保具有足夠消防壓力的30S儲水量進行初期火災撲球直至消防水泵全負荷。
5、消火栓給水系統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可以共用一套增壓穩壓設備。有火情時氣壓水罐內壓力降到P2,向消防控制中心或消防栓泵房根據消火栓系統或自動噴水系統分別發出的其它信號,確認后分別啟動消火栓泵或自動噴淋泵。
6、消火栓給水系統中采用本“設備"上置式優于下置式。上置式配用水泵揚程式低,P1公為水龍帶、水槍的阻力損失和噴身充實水柱長充所需壓力之和,氣壓水罐充氣壓力小,承壓低,節省鋼材及運行費
消防增壓穩壓設備按安裝位置分為:
1、上置式消防增壓穩壓給水設備;
2、下置式消防噴淋栓增壓穩壓給水設備;
消防增壓穩壓設備按氣壓罐設置分為:
1、立式罐消防增壓穩壓給水設備;
2、臥式罐消防增壓穩壓給水設備;
3、補氣式消防增壓穩壓給水設備;
4、式消防增壓穩壓給水設備。
消防增壓穩壓設備由氣壓罐、水泵、控制柜、控制儀表、管道附件等組成的,其泵身由電機和泵兩部分組成。消防增壓系列是水泵行業制造的消防的增壓穩壓設備。泵結構包括泵體、葉輪、泵蓋、機械密封等部件,泵和電機同軸。
ZW消防增壓穩壓設備產品簡介
ZW消防增壓穩壓設備根據1996年8月人世共和國[1996]108號文進行開發設計的新型增壓穩壓設備,同時符合98S205(原98S176)的規定。本增壓穩壓設備為解決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所設的高位消防水箱,其設置高度滿足不了該系統不利點靜水壓時應設增壓設施的要求,設計編制了為消防的增壓穩壓設備(以下簡稱“設備")。本設備適用于多層和高層建造工程有增壓設施要求的消火栓給水系統及濕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各類消防給水、生活給水系統。本設備由隔膜式氣壓罐、水泵、電控箱、儀表、管道附件等組成。本設備遵照《譏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簡稱《高規》)G045-95及《氣壓給水設計規范》、CECS76:95規定的有關技術參數進行設計。
消防增壓穩壓設備具有自動保護及故障切換功能,可與消防中心連接,任何一臺水泵發生故障(電氣故障或水力故障)均能啟動泵,可以根據客戶的需要選擇罐、穩壓方式、控制功能。只需在鍋爐房或地下室,擠出一點地方即可安裝,有自來水的單位,使用該設備可以調節高峰用水量,增加水壓,能在高峰用水時,滿足大面積用水和高樓層用水。利用密封罐體,使局部增壓達到供水目的。具體工作順序是由水泵將水通過逆止閥壓入罐體使罐內氣體受到壓縮,壓力逐漸。當壓力達到上電接點壓力表通過控制柜使泵機自動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