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發生器系統的施工與驗收要求
一、施工
1.臭氧接觸池完成施工后,應進行滿水試驗和氣密性試驗,避免泄漏。
2.相關設備安裝前,所有相關土建工程和隱蔽工程應已驗收合格。
3 .設備安裝前應對有關的設備基礎、預埋件、預留孔的位置、標高、尺寸等進行復核。
4 .設備、材料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進行進場驗收并妥善保管。
5 .設備、閥門、管道和容器,嚴禁帶壓拆卸。
6 .對氧氣管道進行動火作業前,應制定動火作業方案。其內容應包括負責人、作業流程圖、操作方案、安全措施、人員分工、監護人等,并經批準后方可進行。
7 .安全閥應按設計要求或有關規定進行校驗,不得隨意更改起跳壓力。
8 .臭氧發生裝置在裝卸車、運輸和設備安裝就位過程中,應防止碰撞,不允許暴力施工。
9 .臭氧尾氣消除裝置的安裝要求應與臭氧發生裝置的安裝要求一致,避免磕碰,就位后調整位置和固定。
10 .臭氧接觸池池體應該控制裂縫,必要時應采用耐臭氧涂層補救措施。
二、驗收
1 .臭氧接觸池的施工及驗收,應符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 50204 和《給水排水構筑物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141 的相關規定。
2 .臭氧接觸池在土建施工和設備安裝過程中,應對相關的隱蔽工程進行提前驗收。
3 .設備和管道的施工應符合以下規范的相關規定:
《壓力管道規范工業管道》GB/T 20801
《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規范》GB 50235
《工業設備及管道防腐蝕工程施工規范》GB 50726
《工業設備及管道防腐蝕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727
三、運行管理與維護
1 .臭氧系統的運行與維護,應遵守所在的城鎮給水、污水、再生水及工業污水廠的相應的運行、維護規程。
2 .建立健全相關運行管理體系,完善規章制度。
3 .運行管理人員、操作人員應具備合格的運行管理技能、操作技能、必要的電氣知識、安全生產知識,掌握緊急救護和觸電急救方法,應配備合適的專業設備。
4 .根據實際處理水質、水量和臭氧的需求量,科學合理確定和控制實際臭氧發生量,降低電耗。
5 .確保臭氧尾氣消除裝置正常運行,保證合格的氣體排入環境。
6 .對計量、檢測裝置做好維護和保養,定期校準環境監測儀、報警儀等儀表,保證環境安全。需定期更換和保養用于監測臭氧的電化學探頭、氧氣探頭。
7 .做好日常檢查及維護記錄、運行數據整理,健全相關運行記錄檔案。
8 .臭氧接觸池內的檢修需要遵守《密閉空間作業職業危害防護規范》GBZ/T205 相關規定內容。
9 .空壓機、干燥機及過濾器等設備需定期進行更換濾芯等耗材。
10 .電氣自控系統,應定期進行階段性維護保養。
四、 安全
1 .臭氧系統的安全規定,應遵守所在的城鎮給水、污水、再生水及工業污水廠的相應的安全規程。
2 .建立健全相關安全管理體系,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統計編制各種應急救援預案,定期做好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3 .臭氧系統的設計應符合《室外給水設計標準》GB50013,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 和《氧氣站設計規范》GB50030 的相關要求。
4 .臭氧系統同氧氣接觸的設備、儀表、閥門、管道及管件等,應無油脂。
5 .臭氧發生間,臭氧及氧氣在空氣中的濃度須一直被環境臭氧和氧氣傳感器監測。
6 .臭氧濃度宜設置兩個報警級別:預報0.15 mg/m3、警報0.3 mg/m3。
7 .氧氣濃度宜設置兩個報警級別:預報22%VOL,警報24%VOL。
8 .氧氣、雙氧水等化學品的設計、儲存、運輸及投加,應符合《工業過氧化氫》GB/T1616、《危險化學品儲罐區作業安全通則》AQ3018、《化學品生產單位設備檢修作業安全規范》AQ3026、《化學品作業場所安全警示標志規范》AQ3047 的相關要求。
9 .臭氧發生間內必須設置強制通風設備,強制通風設備必須和環境臭氧和氧氣濃度傳感器聯鎖。
10 .臭氧發生間主進出口室外宜設置緊急停機按鈕,并做好保護,避免誤操作。
11 .臭氧泄漏發生時,應按照水廠及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應急預案進行處理。
12 .機械、電氣、消防、有限空間和高空作業等,應遵守國家及地方的相關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