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發生器的臭氧尾氣能回收再利用嗎
1 臭氧尾氣回收利用,應根據污水廠臭氧實際用量、臭氧發生器氣源形式、生化池需氧量、平面布置、經濟比較等因素綜合考慮后確定。
2 臭氧發生器采用富氧氣源時,因尾氣中氧氣濃度更高,回收利用的經濟性更顯著,宜考慮臭氧尾氣回收利用。
【條文說明】在臭氧發生過程中,由于受臭氧發生器工藝條件限制和安全考量,在使用富氧氣源的臭氧發生器時,產生的臭氧濃度一般在6%~14%之間。這也意味著剩下超過80%的氧氣基本未被利用,最后經尾氣消除裝置處理后排出到大氣中。
如果可以收集這部分富氧氣體,并使用合理的純氧曝氣設備,回收利用到污水廠生化好氧池中,則可以降低生化池的鼓風曝氣的運行電耗,達到促進循環經濟和節能減排的目的。
3 一般情況下,臭氧實際用量在20 kg/h 以上穩定運行的污水廠,宜經綜合比較后考慮臭氧尾氣回收利用。臭氧用量較低的污水廠可根據尾氣量和生化池需氧量進行經濟性測算比較后確定是否回收利用尾氣。
4 與回用臭氧尾氣氣體相接觸的管路、設備、閥門、儀表、附件等宜參照《氧氣站設計規范》(GB50030)進行設計選型。
5 回收利用的尾氣氣體宜考慮曝入生化好氧池的進水端。
【條文說明】對于新建污水廠,由于水量和水質有一定的不確定性,生化池在布置空氣曝氣系統的同時,如條件允許,可預留臭氧尾氣回收利用的可能性措施,比如盡量將生化曝氣池和臭氧接觸池及臭氧尾氣消除布置在較近的區域、預留臭氧尾氣回用管路管廊等。
6 臭氧尾氣回收利用的曝氣設備,宜符合下列規定:
1) 曝氣設備應考慮與原有空氣曝氣設備的兼容性,以適應污水廠運行條件的變化。
2 )曝氣設備宜選用充氧效率高的形式,可選用浮筒式、射流式、攪拌式等曝氣設備。
3 )采用浮筒式、攪拌式曝氣設備時,進氣口壓力宜低于0.06 Mpa。
4 )每套氧氣曝氣設備應能自動分配氣量及調節氣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