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21區22區防爆防爆粉塵控制柜
0區:連續出現或*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或即使出現也僅是短時存在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21區22區防爆防爆粉塵控制柜
10區:連續出現或*出現爆炸性粉塵環境
11區:有時會將積留下的粉塵揚起而偶然出現爆炸性粉塵混合物的環境
21區:具有閃點高于環境溫度的可燃液體,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的環境
22區:具有懸浮狀、堆積狀的可燃粉塵或可燃纖維,雖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危險的環境
23區:具有固定狀可燃物質,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危險的環境
上對爆炸性危險場所的劃分
上各主要工業國家對爆炸性危險場所的劃分,基本上可分兩種意見。
一種以IEC(電工委員會)為代表,包括德國、英國、意大利、日本、澳大利亞等國,對氣體劃分為0區、1區、2區,對粉塵劃分為10區、11區。其定義與IEC基本相同(可參見我國對各區域的定義,我國等效采用IEC標準)。
另一種為美國、加拿大等北美國家的劃分,以NEC(美國國家電氣規程)的定義為代表,對氣體劃分為1區、2區(沒有0區),對粉塵也劃分為1區、2區。
兩者之間的對應關系大致如下:
氣體:IEC0區、1區——N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