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處理設備方便快捷的實現建筑垃圾的破碎-篩分-除雜處理。分選后的建筑垃圾經過特定除鐵設備去掉其中含有的鐵質物質,經粗碎、中碎、甚至細碎設備的粉碎處理,加工成砂石骨料,應用于路基石料、免燒磚、水泥摻合物等。
建筑垃圾原料由給料機進入破碎機進行破碎,破碎之后的物料由皮帶輸送(皮帶機上方設有除鐵裝置輸送的同時進行除鐵)送至篩分站,通過篩分站篩分之后出四種物料分別為0-5mm、5-10mm,10-15mm,>15mm(根據客戶需求設計),其中5-10mm,10-15mm的物料在出料之前進行輕物質處理,>15mm的物料重新進入破碎形成閉路循環。
城市建筑垃圾處理根據各地政策和實際環境不同,大致可分為兩種:集中處理--固定式建筑垃圾處理系統,分散處理—移動破碎篩分站。
一、集中處理—固定式建筑垃圾處理系統
所謂集中處理,是指把建筑垃圾集中到特定地點,統一進行分選和處理加工。根據客戶反映的市場情況,建筑垃圾集中處理可以選用的加工設備有兩種,既可以選用固定式的成套破碎設備,也可以選擇方便轉移的移動破碎篩分站組合設備。
固定式破碎設備組合要由一整套砂石料生產線組成,包括顎式破碎機、反擊式破碎機(或圓錐破碎機)、制砂機、振動篩、輸送機等。根據砂石料的生產流程對建筑垃圾中的混凝土、廢磚塊、石頭等進行處理加工,從而實現資源再利用。可以根據客戶實際情況,提供良好的設計方案。
二、分散處理--移動破碎篩分站
對于建筑垃圾堆積不太集中,或者被分成若干區域處理的情況,出于減少設備重復購置,節約設備綜合成本考慮,適合使用移動式破碎處理設備。隨著移動破碎站技術研發的不斷推進,目前,仲程設備已經實現移動破碎站各型號設備的自由組合,根據客戶實際需要,有標準型、閉路型、單機型和多級組合型等多種模式移動破碎站產品以供選擇。
建筑垃圾分揀機在建筑垃圾現場把垃圾中的混凝土塊、廢磚塊、砂漿、渣土等加工,根據施工的需求經破碎,可以獲得重復利用的骨料和少量的鋼筋,粗骨料作為碎石直接用于地基加固、道路的墊層、室內地坪墊層;細骨料可以制成空心磚、實心磚、廣場磚和建筑廢渣混凝土多孔磚等環境保護型磚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