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催化燃燒設備具有設計原理、材料、性能穩定、操作簡單、節能、安全可靠、無二次污染、運行成本低等優點。解吸時間和解吸周期可根據使用情況確定。炭盒解吸時間一般為5-10小時,解吸周期為10-15天一次。吸附有機廢氣的活性炭床可由催化燃燒后的廢氣進行解吸再生,解吸后的氣體送入催化燃燒室進行凈化,無需額外能源,運行成本低,節能。催化燃燒室采用陶瓷蜂窩貴金屬催化劑,電阻小,活性高,當有機蒸汽濃度達到2000PPM以上時可保持自燃,自動控制,操作簡單,維護方便。
吸附催化燃燒設備(有限公司)由3 - 7單位吸附劑,可單獨執行吸附操作在同一時間或集中的有機廢氣與大風量、低濃度有機廢氣流量小,濃度高。將濃縮的高濃度氣體連接到再生式催化燃燒設備進行氧化處理(高溫汽提燃燒),即利用再生的活性炭作為吸附材料,恢復其吸附能力。不能同時執行再生操作。同時只能有一個吸波器進行解吸操作。該處理工藝可廣泛用于凈化石油、化工、橡膠、油漆、涂料、家具、家電、印刷等行業產生的低濃度有機廢氣。可處理的有機物質類型包括苯、酮、醇、醚、烷烴等。
車間的噴漆廢氣由風機抽出,經風管排出。預處理后,初步凈化后的氣體進入活性炭吸附器,被活性炭吸附,氣體得到凈化。凈化后的氣體從煙囪排出。在這個過程中,有3-7個吸附劑,一個吸附劑解吸,另一個吸附劑吸附。吸附過程可按要求連續運行;通過氣動閥將飽和吸附器切換到解吸狀態,啟動催化床內的電熱解吸風機,將高濃度的解吸有機廢氣送至催化燃燒設備。氣體中的有機物在電加熱和催化劑的作用下分解成CO2和H2O,使氣體得到凈化。部分熱量被蓄熱器回收后,凈化后的氣體排出。一部分凈化后的氣體以一氧化碳的形式返回到熱交換器進行加熱,并與新鮮空氣混合到活性炭解吸所需的再生溫度。另一部分直接排入煙囪。系統采用可編程控制器對設備的運行進行自動控制、監控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