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設備去除懸浮物工藝選擇原則
(1)技術成熟、設備*可靠,處理效果優良穩定。
(2)基建投資和綜合運行費用低,占地小,投入少、多收益。
(3)實現工藝過程的自動控制,設備運行管理簡便靈活,較大限度發揮處理設備和處理構筑物的處理能力。
(4)充分利用現有設施,降低投資。
污水處理設備去除懸浮物及分離
一般采用物理方法——主要通過格柵攔截、設置沉砂池等手段去除廢水中大塊懸浮物和砂粒等物質。污水中的無機顆粒和大直徑的有機顆粒靠自然沉淀作用就可去除,細小直徑及膠體有機顆粒靠微水解及生物降解作用去除,而小直徑的無機顆粒(包括尺度大小在膠體和亞膠體范圍內的無機顆粒)則要靠活性污泥絮體的吸附、網羅作用,與活性污泥絮體同時沉淀去除。
出水懸浮物濃度不單涉及到出水SS指標,且出水的BOD5、COD等指標也與之有關。這是因為組成出水懸浮物的主要活性污泥絮體,其本身的有機成份就很高,因此較高的出水懸浮物含量會使得出水的BOD5、COD均增加。因此,控制污水廠出水的SS指標是較基本的,也是很重要的。
為了降低出水中的懸浮物濃度,在普通活性污泥法工藝中采取適當的措施,例如采用適當的污泥負荷以保持活性污泥的凝聚及沉降性能,采用較小的二次沉淀池表面負荷,采用較低的出水堰負荷,充分利用活性污泥懸浮層的吸附網羅作用等。在再生水回用處理工藝方案選用合理、工藝參數取值適當和單體設計優化的條件下,活性污泥法工藝完*夠使出水SS指標達到20mg/L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