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污水處理設備分類處理電廠污水處理設備分類處理
電廠污水的分類
同一類廢水可以采用同一類處理工藝實現回用。所以合理的分類是廢水綜合利用的基礎,根據火電廠各類廢水的水質水量特點,以處理回用為目標,可以將火電廠的廢水分為以下幾類:
1.含鹽濃度較低的廢水。這類廢水包括機組雜排水、工業冷卻水系統排水、生活污水等。在使用過程中鹽的含量不會明顯的升高,廢水處理不考慮脫鹽,廢水處理成本低。處理后的水質可以達到或接近工業水的水質標準,可以替代新鮮水源。該類廢水是電廠中回用比例較高的廢水。
2.含鹽濃度較高的廢水。水在使用過程中因為濃縮或者加入了酸、堿和鹽而使含鹽的濃度提高很多,回用需要脫鹽。如反滲透濃排水、離子交換設備再生廢水、循環水排污水等。這種廢水可以直接用于沖灰、除渣和煤場噴淋。回用必須進行脫鹽處理,因脫鹽成本較高,目前該類廢水回收利用率較低。
3.簡單處理可回用的廢水。包括含煤廢水、沖灰除渣廢水。這類廢水懸浮物很高,處理工藝以沉淀為主,目的是除去水中的懸浮物。含煤廢水的懸浮成分主要是煤粉,沖灰除渣廢水則主要是灰粒。由于組分比較特殊,通常不與其他廢水混合處理,而是單獨處理后循環使用。
4.不能回用的極差的廢水。這些廢水所含的成分比較復雜,處理成本很高,但水量較小,一般單獨處理后達標排放。例如脫硫廢水。還有一些間斷廢水,如化學清洗廢水、空預器煙氣側沖洗廢水等都經過處理后達標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