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氣體便攜式報警儀
1)GBJ16-8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01年修訂版)第10.3.2條:散發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甲類廠房和場所,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漏報警裝置。
2)GB50160-92《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99年修訂版)第4.6.11條:在使用或產生甲類氣體或甲、乙A類液體的裝置內宜按區域控制和重點控制相結合的原則,設置可燃氣體報警器探頭。
3)GB50160-92《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99年修訂版)第5.1.4條:在可能泄漏甲類氣體和液體的場所內,應設可燃氣體報警儀。
除這些法律法規規定外,另外一個就是依據安全驗收評價導則《安全驗收評價導則》(安監管技裝字[2003]79號)第6.1.4 易燃易爆場所評價)爆炸危險區域劃分符合性檢查;2)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儀的布防安裝檢查;3)防爆電氣設備安裝認可;4)消防檢查(主要檢查是否取得消防安全認可);5)評價結果。中的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儀的布防安裝檢查中提到必須安裝氣檢儀. 電能質量分析儀| 多功能測試儀| 電容表| 電力分析儀| 諧波分析儀| 發生器| 多用表| 驗電筆| 示波表|
一般安全評價公司在編制驗收評價報告時都會提到涉及到可能泄漏甲乙類物料的場所必須安裝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經常碰到這樣哭笑不得的情況,企業在看安評報告內提到要裝氣檢儀這個東西,卻不明白這到底是什么,怎么裝,裝哪里,而且還有就是哪里可以買得到.
可燃氣體便攜式報警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