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賴氨酸三異氰酸酯產品*
L-賴氨酸三異氰酸酯產品*
密度:1.21沸點:382.9°C at 760 mmHg折射率:1.524閃光點:216°C
- PSA:114.59000
- LOGP:0.07590
787-70-2 聯苯二甲酸 26680-54-6 辛烯基琥珀酸酐 1093861-60-9 阿福拉納
Afoxolaner
106-60-5 5-氨基乙酰丙酸 918504-65-1 維羅非尼 Vemurafenib(管制品) 946598-34-1 反式-2-(4-Boc-氨基環己基)乙酸乙酯 1235481-90-9 p7C3-A20 19388-87-5 牛磺羅定 22573-93-9 己聯雙辛胍 98827-44-2 替諾昔康環合物 70415-50-8 6-氯-4-羥基-2-甲基-2H-噻吩[2,3-e]-1,2-噻嗪-3-甲酸甲酯-1,1-二氧化物 158439-31-7 3-(氯磺酰基)噻吩-2,5-二羧酸二甲酯 51-41-2 * 37763-26-1 1,2-環己二醇二縮水甘油醚 14475-63-9 氫氧化鋯 9005-49-6 肝素 5053-43-0 2-甲基嘧啶
第7部分 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操作人員應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操作處置應在具備局部通風或全面通風換氣設施的場所進行。
避免眼和皮膚的接觸,避免吸入蒸汽。
個體防護措施參見第8部分。
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
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
如需罐裝,應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
避免與氧化劑等禁配物接觸(禁配物參見第10部分)。
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
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使用后洗手,禁止在工作場所進飲食。
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
庫溫不宜超過37°C。
應與氧化劑、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禁配物參見第10部分)。
保持容器密封。
泄漏化學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處置材料:
小量泄漏:盡可能將泄漏液體收集在可密閉的容器中。用沙土、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并轉移至安全場所。禁止沖入下水道。
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封閉排水管道。用泡沫覆蓋,抑制蒸發。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