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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華泉自來水材料總廠
閱讀:1發布時間:2025-1-17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水處理劑聚合氯化鋁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水處理劑聚合氯化鋁。該產品主要用于飲用水、工業用水和各種污水的處理。
示性式 [AI 2 (OH 2 )nCI 6-n ] m
2 引用標準
GB 191 包裝貯運圖示標志
GB/T 601 化學試劑 滴定分析 ( 容量分析 ) 用標準溶液的制備
GB/T 602 化學試劑 雜質測定用標準溶液的制備
GB/T 603 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及制品的制備
GB/T 6102 化學試劑 砷測定通用方法 (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法 )
GB/T 6678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 668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 9723 化學試劑 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通則
3 技術要求
3.1 外觀:液體產品是無色、淡灰色、淡黃色或棕褐色透明或半透時液體,無沉淀。固體產品是白色、淡灰色、淡黃色或棕褐色晶粒或粉末。
3.2 水處理劑聚合氯化鋁應符合表 1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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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檢驗規則
5.1 本標準規定的全部指標項目為型式檢驗項目。在正常生產情況下, 6 個月至少進行一次型式檢驗。其中相對密度、氧化鋁、鹽基度、水不溶物、 pH 等五項指標項目為出廠檢驗項目,應逐批檢驗。
5.2 聚合氯化鋁應由生產廠的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按本標準的規定進行檢驗,生產廠應保證所有出廠的產品都符合本標準的要求。每批出廠的產品都應附有質量證明書,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產品名稱、類別、等級、凈重、批號或生產日期、產品質量符合本標準的證明和本標準編號。
5.3 使用單位有權按照本標準的規定對所收到的聚合氯化鋁進行驗收。
5.4 每批產品不超過 10t 。
5.5 按 GB/T 6678 第 6.6 條的規定確定采樣單元數。
對于袋裝固體產品,采樣時應將采樣器垂直插入到袋深的四分之三處采樣。每袋所采樣品不少于 100g 。將所采樣呂混勻,用四分法縮分至約 500g ,分裝于兩個清潔、干燥的玻璃瓶中,密封。
對于桶裝液體產品,采樣時應將采樣器深入桶內、從上、中、下部位采樣,每個部位采樣量不少于 50mL 。將所采樣品混勻,從中取出約 800mL ,分裝于兩個清潔、干燥的塑料瓶中,密封。
對于用貯罐車裝運的液體產品,應用采樣器從罐的上、中、下部位采樣。每個部位采樣量不少于 250mL 。將所采樣品混勻,分裝于兩個清潔、干燥的塑料瓶中,密封。
在密封的樣品瓶上粘貼標簽,注明:生產廠名、產品名稱、類別、等級、批號、采樣日期和采樣者姓名。一瓶供檢驗用,用一瓶保存 8 個月備查。
5.6 檢驗結果如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應重新自兩倍量的包裝中采樣核驗。核驗結果即使只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則整批產品不能驗收。
5.7 當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異議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辦理。
6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6.1 聚合氯化鋁外包裝上應有牢固清晰的標志,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產品名稱、商標、類別、等級、凈重、批號或生產日期、本標準編號以及 GB/T 191 規定的 “ 標志 7 怕濕 “ 。
6.2 固體聚合氯化鋁采用雙層包裝。內包裝采用聚乙烯薄膜袋,厚度不少于 0.1mm 包裝容積應大于外包裝;外包裝采用聚丙烯塑料編織袋,其性能和檢驗方法應符合 GB/T 8946 的規定。每袋凈重 25kg 、 40kg 或 50kg 。
包裝的內袋用維尼龍繩或其他質量相當的繩扎口,外袋用縫包機縫口,縫線應整齊無漏縫。
液體聚合氯化鋁采用聚乙烯塑料桶包裝,每桶凈重 25kg 。采用雙層桶蓋,內蓋扣嚴,外蓋旋緊。用戶需要時,液體聚合氯化鋁也可用貯罐車裝運。
6.3 聚合氯化鋁在運輸過程中應有遮蓋物,避免雨淋、受潮;并保持包裝完整、標志清晰。
6.4 聚合氯化鋁應貯存在通風干燥的庫房內。液體產品貯存期限半年;固體產品貯存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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