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污水處理設備
2、設計依據:
(1)、用戶提供的環評報告及*的有關文件;
(2)、《生活雜用水水質標準》CJ 25.1-89;
(3)、《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
(4)、《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J14-87;
(5)、《建筑給排水設計規范》GBJ15-88;
(6)、《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90;
(7)、《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
(8)、我公司完成同類工程所積累的實際技術參數和經驗;
(9)、《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T18918-2002;
3、設計、施工范圍及服務
(1) 設計范圍
本工程的設計范圍為:污水處理站的工藝、設備、電氣與自控、通風等專業的全部內容。
(2) 施工范圍及服務
a、污水處理站中的所有土建構筑物由業主負責組織施工。
b、處理站的總進、出水管道由業主負責施工。
c、總電源由業主負責接至控制柜。
d、污水處理設備及設備內的配件均由我公司負責提供。
e、我公司負責污水處理設備的調試,直至合格。
f、我公司免費培訓操作人員,協同編制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