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CEMS鍋爐煙氣在線連續監測分析儀
施工期間開展了環境監理工作,對施工單位和施工隊伍嚴格管理,施工結束后對擾動地表進行植被恢復,對已形成臺階、具備植被恢復條件的排土場播撒草種、設置草方格固沙,并種植植被,盡量增加植被的恢復面積。本工程新建礦坑水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并建有含油廢水處理設施,采掘場礦坑水和生活污水處理后用于工業場地、排土場抑制揚塵和道路綠化;工業場地和臨時辦公場地均建有一座鍋爐房,采用循環硫化床鍋爐,煙氣采用陶瓷多管除塵器和沖擊式水浴除塵器,二級除塵。煤炭儲存和運輸均在封閉環境內進行,鍋爐用煤的露天煤堆場建有防風抑塵網,對易起塵作業面進行灑水降塵;對高噪聲設備已采取消聲降噪措施。公司已設環保機構,對各類污染源進行了定期監測,環境規章制度健全,環境管理完善。
三、驗收調查結果
為有效保護當地生態環境,減輕項目建設對當地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勝利東二號礦在施工和運行期間在工業場地內采取種植草坪、花卉、喬灌木等措施;鐵路專線路基邊坡采取漿砌石拱形骨架和碎石覆蓋防護等工程措施,并在鐵路環線內進行了栽植喬灌木和草地綠化,供排水管線場地平整和自然植被恢復。排土場作為重點防護區,在其周邊設置了擋土圍埂和排水溝,已到位的臺階平盤外側邊緣設置擋水埂,邊坡和平盤利用采坑的剝離表土進行了覆土,沙障與種草防護;道路兩側栽植防護林,輸煤皮帶迎風側栽植喬灌防護林。截至驗收調查期間,共完成植被恢復措施面積204.37公頃,擾動土地治理率達到97.72%,攔渣率達到99%,棄渣得到了及時有效防護。林草植被恢復率達到95.94%;采取加權平均法進行計算得項目區平均土壤侵蝕模數230噸/平方公里•年,土壤流失控制比為0.8,屬輕度侵蝕。經過治理,項目區的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勝利東二號露天礦已建成處理能力為7200立方米/天的礦坑水處理站和處理能力為600立方米/天的生活污水處理站。礦坑水經過處理后排放濃度能夠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并滿足《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426-2006);生活污水經過處理后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處理后的礦坑水全部用于礦山道路防塵灑水,生活污水全部用于綠化。
工業場地內新建鍋爐均配置了旋風和水浴脫硫二級除塵器設施。利用礦區礦坑水對所有生產作業場所和運輸道路進行灑水降塵,破碎車間設置袋式除塵器,并輔助灑水降塵。原煤的帶式輸送機全部設防護罩,利用封閉的儲煤場儲煤,對鍋爐用煤堆場四周建立了防風抑塵網,進一步減少了揚塵的污染。鍋爐排放的煙塵與SO2的排放濃度均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01)中二類區Ⅱ時段排放標準。采掘場和儲煤場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監測表明,儲煤場四周各監測點顆粒物濃度均低于《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要求,采掘場下風向兩個監測點顆粒物濃度超標,大超標2.4倍,但附近無集中居民區。
工程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配置消聲、減振裝置等措施降低噪聲影響。驗收監測表明,工業場地和采掘場廠界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相應功能區排放限值要求,工程影響范圍內無聲環境敏感目標。
生產過程排棄的剝離物運至排土場堆放,鍋爐灰渣用于鋪墊場內道路,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集中收集,統一清運處理。
勝利東二號露天煤礦下設安全環保部,配有專職環保管理人員,制定了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和環境風險應急預案,按環評批復要求開展了施工期環境監理。
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錢營孜礦井及選煤廠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建設內容: 新建主井、副井、風井、礦井水處理站、生活污水處理站、鍋爐房、鐵路線、行政生活福利設施等,配套建設同等規模的選煤廠。全井田采用立井、主要石門和大巷開拓方式,走向長壁與傾斜長壁相結合的采煤方法,全部冒落法管理頂板。礦井設計生產規模為1.8萬噸/年,井田面積50平方公里,可采儲量21184.30萬噸,設計服務年限84.1年。
建設地點: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
建設單位:安徽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工程投資:工程總投資約16.11億元,實際環保投資3813萬元。
工程建設情況:2006年12月開工,2009年11月26日投入試運行。
環評情況:2006年9月煤炭工業部合肥設計研究院編制完成環評報告書;環審[2007]84號文批復。
環保設施設計:煤炭工業部合肥設計研究院。
驗收調查和監測單位:*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宿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
二、環境保護執行情況
在初步設計中對工程引起的地表沉陷給出了綜合治理措施,并編制了沉陷區的土地復墾方案,結合以往沉陷區的治理經驗對今后開采穩定沉陷區進行綜合治理。按初步設計要求對工業場地、井田邊界、含水斷層以及鐵路橋和高速公路留設保護煤柱。合徐高速公路(含)以東作為備用資源,暫不開采。建設單位已與地方簽訂了首采工作面上方村莊搬遷協議,搬遷具體工作已由地方承諾按計劃實施。礦井新建礦井水處理站和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的礦井水部分回用生產,剩余部分外排,生活污水處理后全部回用于選煤廠補充用水,不外排;工業場鍋爐均配備水浴除塵器,對各產塵環節均采取封閉處理,對篩分破碎車間采用布袋除塵,并設噴霧灑水裝置,地面采取灑水抑塵措施;對各產噪設備采取了消聲降噪措施。
三、驗收調查結果
本煤礦地處淮北平原,井田范圍內地勢較平坦,經過現場調查,由于井田剛剛投入試運行,位于首采工作面上方的農田區約200米×200米范圍內出現沉降,中心下沉深度約0.5米左右的,未出現大范圍的沉陷及裂縫,沉陷影響程度較輕。地表下沉尚未對上方的村莊居民房屋結構造成損壞,地表也尚未出現裂縫、錯動等破壞現象,周圍土壤結構基本正常、不影響農業耕作。錢營孜礦在設計上已考慮對工業場地、井田邊界以及鐵路、高速公路等留設煤柱等。目前首對全井田已制定了沉陷區的土地復墾方案。建設單位已與地方簽訂了首采工作面上方村莊搬遷協議,搬遷具體工作已由地方承諾按計劃實施,在搬遷過渡階段對受影響的房屋采取加固措施,以滿足居住條件。錢營孜礦已委托了安徽理工大學開展首采工作面地表沉陷的觀測工作,對沉陷情況進行跟蹤觀測。此外,按水土保持要求,施工結束后對地表擾動區域進行土地整治,對裸露地表進行了綠化。
工程新建處理規模為13000立方米/天的礦井水處理站和處理規模為1500立方米/天的生活污水處理站各一座。處理后的礦井水和生活污水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二級標準,礦井水同時滿足《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426-2006)。處理后大部分的礦井水回用于井下消防灑水、地面生產場所降塵灑水、選煤廠作補充用水及地面綠化灑水等,剩余的部分經1.8公里的自然溝渠排入澮河。生活污水處理后全部作為選煤廠補充用水,不外排。選煤廢水和鍋爐除塵沖灰水閉路循環,不外排。本工程澮河排污口上游COD、 BOD5的濃度已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Ⅳ類標準,本礦井外排礦井水未造成澮河下游污染物濃度明顯增加。
工業場地內煤炭的儲存和運輸均采用封閉方式,轉載點裝有灑水噴頭,篩分破碎車間設有布袋除塵器,鍋爐配備了麻石水浴除塵器。臨時矸石堆場和運輸道路采取灑水降塵,對工業場地裸露地面進行硬化或綠化。鍋爐煙塵和二氧化硫排放濃度均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01)中二類區Ⅱ時段要求。廠界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滿足《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426-2006)的控制標準,并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的要求。
CEMS鍋爐煙氣在線連續監測分析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