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院污水處理設備的設計和使用開始執行以下標準,連續三次各取樣500毫升進行檢驗,不得檢出腸道致病菌和結核桿菌。總腸菌群數每升不得于500個.當采用氯化法消毒時,接觸時間和接觸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應符合相關要求.污水處理構筑物中的污泥,經過無害化處理,污泥排放時應達到下列標準,蛔蟲卵死亡率于95%;糞腸菌值不小于10-2;每10克污泥(原檢樣中),不得檢出腸道致病菌和結核桿菌。當污泥采用溫堆肥法進行無害化處理時,堆肥的溫度于50℃,并應持續5天以上。無上、下水道設備或集中式污水處理構筑物的醫院,對有傳染性的糞便,進行單獨消毒或其它無害化處理。經醫院污水處理設備處理和消毒后,其所含的污染物質與有害物質的含量應符合現行的有關標準的要求。
衛生院污水處理設備設備安裝,夯實地基。并用混凝土砂漿墊100-150mm。也可架空安裝,但基礎能承擔設備時的重量.設備就位后需調整水平.設備需設清洗用下水道,可挖明渠,也可直接采用管道接至調節池,以便沖冼氣浮池的水排出去.污水進口與反應池之間的聯接管道,要求越短越,以免絮凝體在管道中被破壞.清水出口可接通下水道排放,如需進入下道處理工序,可直接與下道處理設備相接.污泥出口可接至污泥槽或污泥處理設備.電器箱一般應放置在扶梯側面,環境應干凈、清潔。
衛生院污水處理設備特點氧生化處理單元去除CODcr、BOD5等有機污染物,氧生化處理可擇接觸氧化、活性污泥和氧處理工藝,如膜生物反應器、曝氣生物濾池等工藝。采用具有過濾功能的氧處理工藝,可以降懸浮物濃度,有利于后續消毒.適用范圍適用于傳染病醫院(包括帶傳染病房的綜合醫院)和排入自然水體的綜合醫院污水處理.根據醫院的規模、性質和處理污水排放去向,進行工藝擇。根據醫院分類,分為傳染病醫院和綜合醫院。醫院污水處理后排放去向分為排入自然水體和市政下水道排入城市污水處理廠兩類。醫院污水處理所用工藝處理出水,主要采用的三種工藝有: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二級處理和簡易生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