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診所污水處理設備試驗中電解液流量應維持在額定值,對于連續式運轉,流量變化應小于額定值的±5%。試驗中電解電流應維持在額定值的±2.5%之內,可在電源輸入端增加穩壓設備或調壓設備。連續式電解槽運轉時間為設備開機達到后,8h,間歇式電解槽應工作6個電解周期。運轉數據的記錄:連續式電解在運轉中每間隔0.5h、間歇式電解每個電解周期的開始和結束時按附錄E記錄運轉數據。試驗用儀表 試驗中使用的實驗室儀表的精度應不于0.5級,溫度計的分辨率為0.2℃。實驗中連續式電解槽協同消的毒劑溶液流量,采用體積法測量,每個流量參數取樣應在3次以上,每次取樣時間不少于1min,測量結果取幾次測量值的平值。
門診診所污水處理設備連續運轉試驗(電解電壓、額定產量、電流效率、直流電耗、交流電耗、鹽耗、整機輸入功率和電解液溫升的試驗)。試驗方法 用被試發生器在規定的額定工作狀態下連續運轉,按記錄運轉過程中的各運轉參數,并按規定的公式計算各參數。連續運轉試驗額定工作狀態。試驗所使用的電解液應符合下述要求。電解液采用食用鹽和自來水,食用鹽應符合GB5461的規定。試驗中電解液濃度應控制在30%~32%范圍內(飽和鹽水)試驗中輸入電解槽的電解液溫度應為20±5℃。
門診診所污水處理設備外觀采用目測檢查,電解電源的耐壓試驗、緣電阻測量和電源溫升檢驗方法按GB/T3859.3中的有關規定進行。在通電操作試驗,檢查設備整機工作狀態及電解電流的調節范圍。接通設備電源線路,并調節電解電流為額定值,電解30min設備工作應正常。用自藕調節器調節輸入電壓,當電解電流控制裝置在外電源電壓額定值-10%時,輸出電解電流應能調節到額定值+10%處;當電源電壓為額定值+10%時,電解電流應能調節到額定值-10%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