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池州強夯公司_強夯單位_弘楚強夯地基
強夯路基質量監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1.夯實機具
檢查承包人進場的強夯機具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因設計中明確指出張石高速公路張北至舊羅家洼的濕陷性黃土層較深一般3~6米,因此要求影響深度應為6米以上。其影響深度按下式計算:
H=a式中,H為:加固影響深度(m)
W為:錘重(KN)=噸?10(KN/T)
h為:落距(m)
α為:系數取0.35
依上式反推設H=6米
w?h=2938?78KN?m
當影響深度為5米時w?h為2000KN?m。
由此可知,如20T錘下落高度為15米方能滿足影響深度為6米時的要求,但落距要求一般為不得小于6米,通常為10~15米,顯然10T錘不能滿足6米影響深度要求。當加固深度為4.5米時,落距20米,10T錘同樣不能足設計要求,因此,強北至舊羅家洼段要求夯錘自重為20T,落距在6~15米方能滿足要求。
2.試驗段開工報告
(1)試驗段開工報告按分項工程開工報告要求報監理工程師審批。
(2)試驗段長度要求選50米?100米為宜。
(3)編制夯點布置圖,測量放樣要求確保設計要求的夯擊影響面積。
(4)試驗前,應調查施工段的周圍有存在建筑房屋,構造物、地下設施高壓電線、電纜、供水管線等。
(5)試驗段應認真清表,清除草根樹根等雜物及建筑垃圾等,使地基表面平整,要求用平地機推平,壓路機碾壓1~2遍,陡坎部位應能為布置下強夯點為準,填前強夯必須滿足設計面積。
(6)布設主夯點和副夯點,錘底傾斜高度應小于30°,否則填土整平。
(7)布設水準基點,基點要求應布設在強夯線路影響范圍外30米以外,基準個數應確保夯點沉降的觀測路線不小于60米,大80m。用混凝土灌注,深度不小于50cm。夯擊點高程觀測要求精度到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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