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錫林郭勒盟次氯酸鈉發生器
次氯酸鈉發生器主要用于醫院含菌污水處理,電鍍含氰廢水的處理,還可用于游泳池、生活飲用水、生活污水消毒、食品加工廠環境和科研、飲食店、公共食堂的餐具和飲具消毒。
次氯酸鈉是強氧化劑和消毒劑,它是通過取源于廣泛價廉的工業鹽或海水稀溶液,經無隔膜電解而發生的。為確保次氯酸鈉質地新鮮和有較高的活性。保證消毒效果,本裝置一邊發生,一邊將發生的次氯酸鈉投加使用。它與氯和氯的化合物相比,具有相同的氧化性和消毒作用。
次氯酸鈉發生器基本操作過程
工作時,首先接通電源,次氯酸鈉發生器將普通工業用鹽(每公斤0.35元左右)加入化鹽裝置溶解成10%左右的鹽水,打開閥門讓鹽水通過過濾沉淀進入儲鹽液箱;然后,啟動自配水開關,設備自動勾配鹽水到濃度為3.5%左右的稀鹽水;再打開閥門調節好流量計,讓經配兌好的鹽水按設定流量通過一組陰陽極管組成的夾層式電解槽;次氯酸鈉發生器后,啟動整流電流開關,同時打開冷卻水閥門以冷卻電解槽,次氯酸鈉發生器開始工作。這樣,整個設備就生產出了標準的次氯酸鈉發生器液體(濃度為1%左右);后,藥液自動流入儲藥液箱,便于儲藏備用和隨時投加。
錫林郭勒盟次氯酸鈉發生器
次氯酸鈉發生器的滅菌殺病毒原理大致有如下三種作用方式:次氯酸鈉發生器消殺主要的作用方式是通過它的水解形成次氯酸,次氯酸再進一步分解形成新生態氧[O],新生態氧的*。氧化性使菌體和病毒上的蛋白質等物質變性,次氯酸鈉發生器從而致死病源微生物。其實,消毒的原理也主要是以產生出次氯酸,然后釋放出新生態氧[O]的方式。
全自動集成化中大型次氯酸鈉發生器適用范圍:
1、自來水公司、水務公司地表水廠---預氧化、清水池加氯,同時有助絮凝;
2、地下水直供供水加氯;
3、城市二次供水加壓站補氯;
4、電廠、制藥廠、化肥廠、鋼廠等使用循環水企業殺局滅藻;
5、油田回注水解堵硫酸鹽菌;
6、城市污水處理廠、工業污水處理廠、醫院污水處理、小區污水處理站;
7、去除水中的氨氮;
8、含氰廢水;
9、印染漂白;
國家工業廢水排放標準 內容來源網絡,由深圳機械展收集整理! 更多相關金屬加工技術展示,就在深圳機械展! (一)污水排放標準 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通常被稱為污水排放標準,它是根據受納水體的水質要求,結合環境特點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對排入環境的廢水中的水污染物和產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標準,或者說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許排放量(濃度)或限值。它是判定排污活動是否違法的依據。污水排放標準可以分為:國家排放標準、地方排放標準和行業標準。 1、國家排放標準 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在全國范圍內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準,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適用于全國范圍。 2、地方排放標準 地方排放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批準頒布的,在特定行政區適用。如《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31/199-1997),適用于上海市范圍。 3、行業標準 目前我國允許造紙工業、船舶工業、海洋石油開發工業、紡織染整工業、肉類加工工業、鋼鐵工業、合成氨工業、航天推進劑、兵器工業、磷肥工業、燒堿、聚氯乙烯工業等12個工業門類,不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可執行相應的行業標準。 4.國家標準與地方標準的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10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沒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已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兩種標準并存的情況下,執行地方標準。 5、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與水污染物排放的行業標準的關系 污水排放標準按適用范圍不同,可以分為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和水污染物行業排放標準?!吨腥A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31/199-1997)是綜合排放標準?!对旒埞I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544--1992)是國家行業排放標準。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與國家行業排放標準不交叉執行。 此外,為了保證合流管道、泵站、預處理設施的安全、正常運行,發揮設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有關部門制定了納管標準,即排水戶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質控制標準。如上海市建設委員會1999年批準實施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水質標準》(DBJ08-904-1998)。該標準所稱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產業廢水及大氣降水的總和。該標準規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種有害物質的允許濃度。其他項目應遵守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中的規定。特殊行業的排水戶除了執行該標準的規定外,還應執行其行業的有關水質標準。國家建設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082--1999),規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種有害物質的允許濃度。 表1《標準》基本控制項目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注:括號外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號內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前后數值分別表示現標準值、原執行標準。 表2部分一類污染物允許排放深度(日均值)單位:mg/L 序號 項目 標準值 1 總汞 0.001 2 烷基汞 不得檢出 3 總鎘 0.01 4 總鉻 0.1 5 六價鉻 0.05 6 總砷 0.1 7 總鉛 0.1 表3選擇控制項目允許排放深度(日均值)單位:mg/L 在沒有的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出臺以前,2015年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將以為標準。各大污水處理設備廠家或業務敬請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