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二氧化氯發生器技術優勢
除磷指去除污水中的磷。磷在污水中具有以固體形態和溶解形態互相循環轉化的性能,污水除磷就是以磷的這種性能為基礎而開發的。
污水除磷技術有:使磷成為不溶性的固體沉淀物,從污水中分離出去的化學除磷法;使磷以溶解態為微生物所攝取,與微生物成為一體,并隨同微生物從污水中分離出去的生物除磷法。
根據磷在廢水中不同的存在方式,應采用不同的除磷技術。
在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排放標準中,出水總磷應≤0.5mg/L。為達到此排放標準,在生物脫氮工藝后要增加除磷。
常規的生物處理法通過剩余污泥排放和處理可以從廢水中去除部分磷,一些特殊工藝或經過調整運行方式以后具有除磷功能的普通工藝可以取得較好的除磷效果,具體方法有A/O,A²/O、SBR、氧化溝等。但生物處理法的除磷效果有限,當磷的排放標準很高時,往往需要使用化學除磷或將生物法與化學除磷結合起來使用。
化學除磷是向水中投加化學藥劑,生成不溶性的磷酸鹽,然后再利用沉淀、氣浮或過濾等方法將磷從污水中除去。用于化學除磷的常用藥劑有石灰,鋁鹽和鐵鹽等三大類。
石灰除磷
石灰除磷是投加石灰與磷酸鹽反應生成羥基磷灰石沉淀。
由于石灰進入水中后,首先與水的堿度反應生成碳酸鈣沉淀,然后過量的鈣離子才能與磷酸鹽反應生成羥基磷灰石沉淀,因此所需的石灰量主要取決于待處理廢水的堿度,而不是廢水的磷酸鹽含量。
另外,廢水的鎂硬度也是影響石灰除磷的因素。因為在高pH值條件下,生成的Mg(OH)2沉淀是膠體沉淀,不但消耗石灰,而且不利于污泥脫水。
pH對石灰除磷的影響很大,隨著pH升高,羥基磷灰石的溶解度急劇下降,即磷的去除率增加,pH大于9.5后,水中所有磷酸鹽都轉為不溶性的沉淀。一般控制pH在9.5~10之間除磷效果。
不同廢水的石灰量投加應該通過實驗確定。
石灰除磷的具體方法有三種。一是在污水廠初沉池之前投加,而是在污水生物處理之后的二沉池投加,三是在生物處理系統之后投加石灰并配有再碳酸化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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