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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托架規范,鞍式支座分為輕型(代號A型)和重型(代號B型,按包角、制作方式及附帶墊板情況分為五種型號,其代號為BⅠ~BⅤ)兩種,每種類型又分為固定式(代號為F)和活動式(代號為S)。固定式與活動式的主要區別在底板的螺栓孔,活動式為長圓孔,其目的是在容器因溫差膨脹或收縮時,可以滑動調節兩支座間距,而不致使容器受附加應力作用。F型和S型常配對使用。當方形支座放于支墩或鋼結構支架上,支座的滑動底板與根部之間如需用墊鐵調整高度時,應將滑動底板墊緊找平,墊鐵與根部及墊鐵與滑動底板之間均應焊牢。在焊接時,應將滑動板(聚四氟乙烯板)暫取掉,待焊完后才墊入。
水平管道焊接支座適應溫度為≤350℃,材料為A3碳鋼。當公稱直徑DW≤76mm時,采用T型托的結構;當公稱直徑DW>76mm時,采用曲面槽配加勁板的結構。當支座滑動面帶有聚四氟乙烯墊板做滑動材料時,厚度一般為1.5mm。產品特點:水平管道焊接支座適用范圍廣、能耐高低溫、抗腐蝕、不易變形。產品具有造型美觀、使用方便、緊箍力強等特點。管道托架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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