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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頒布帶式壓濾機的行業標準 | ||||||||||
污泥脫水用帶式壓濾機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污泥脫水用帶式壓濾機的定義、分類命名、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污水處理過程中污泥脫水的壓榨式過濾機械。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1184-1996 形狀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GB/T 1720 漆膜附著力測定法 GB/T 2649-1989 焊接接頭機械性能試驗取樣方法 GB/T 2650-1989 焊接接頭沖擊試驗方法 GB/T 2651-1989 焊接接頭拉伸試驗方法 GB/T 2652-1989 焊縫及熔敷金屬拉伸試驗方法 GB/T 2653-1989 焊接接頭彎曲及壓扁試驗方法 GB/T 8923-1988 涂裝前鋼材表面銹蝕等級和除銹等級 GB/T 10894-2004 分離機械 噪聲測定方法 GB/T 13306 標牌 GB/T 13384 機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JB/T 5943 工程機械 焊接件通用技術條件 JB/T 7217 分離機械 涂裝通用技術條件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1.1 糾偏輥 糾正濾帶跑偏的輥子。 1.2 傳動輥 傳遞動力的輥子。 1.3 托輥 支撐濾帶的輥子。 1.4 壓榨輥 用于壓榨濾餅的輥子。 1.5 漲緊輥 用于漲緊濾帶的輥子。 1.6 導向輥 改變濾帶運行方向的輥子。 1.7 卸料輥 便于卸料而設置的輥子。 帶式壓濾機的分類與命名: 2.1 分類: 2.1.1 帶式壓濾機濾帶有效帶寬mm分為500、1000、1500、2000、2500、3000。 2.1.2 帶式壓濾機的張緊、糾偏方式分為氣動和液壓兩種。 示例:DYQ2000-A指濾帶寬度2000mm的氣動控制的A型帶式壓榨過濾機。 3.1 基本要求: 3.1.1 產品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并按照經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及技術文件制造。 3.1.2 選用的材料和外購件應有供貨商的合格證明。 3.1.3 焊接件的焊縫應符合JB/T 5943 的規定。 3.1.4 采用普通金屬材料的零部件,鋼材應經噴砂處理,達到GB/T 8923 規定的Sa2 1/2級,之后進行熱噴鋅處理,鋅層厚度不得小于80 m,再采用重防腐涂料進行涂裝,其表面涂層厚度不得小于150 m,與腐蝕性介質接觸的零部件,其涂層厚度不得小于200 m,其質量應符合JB/T 7217的規定。 3.1.5 傳動輥、糾偏輥表面應包膠,其橡膠機械性能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橡膠機械性能
3.1.6 相鄰輥子的軸線平行度及輥子表面圓跳動不得小于GB/T 1184-1996 中的10級精度。 3.1.7 直徑大于300mm的輥子應作靜平衡試驗,其不平衡力矩不大于2.5N-m。 3.1.8 動力線路與保護電路對機架的絕緣電阻應大于2M 。 3.1.9 濾帶 濾帶接口處應平整光滑,拉伸強度不得小于濾帶拉伸強度的70%; 濾帶寬度允許公差值為10mm,長度允許公差值為150mm,濾帶伸長率為0.65%-0.85%; 濾帶壽命應大于1500h。 3.2 性能要求: 3.2.1 濾帶線速度m/min范圍:脫水段1.0~5.4。 3.2.2 卸料刮刀的刀刃應平行于卸料輥的圓柱素線,與濾帶緊密接觸。 3.2.3 帶式壓濾機空載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傳動部件運轉平穩,無異常現象; 減速機的調速為無級調速,調速過程應正確、平滑、靈敏; 液壓、氣動系統動作靈活、準確、可靠; 液壓系統在1.25倍的設計zui大工作壓力下進行密封性試驗,保壓10min以上,壓力降不得超過試驗壓力的10%; 急停器件,電氣設備的動作正確、可靠; 應防止濾帶打褶,有效控制跑偏,濾帶相對于輥子的跑偏量不得大于10 mm,超過40 mm應自動停機并報警。 3.2.4 帶式壓濾機負荷試驗應滿足下列要求: 負荷試驗應在空載試驗合格后進行,負荷試驗連續運行時間不小于8h; 在負荷試驗連續運行期間,濾帶不得出現超偏、急停現象; 污泥脫水性能:對活性污泥,其濾餅含水率應不大于80%;對化學污泥,其濾餅含水率應不大于75%。 3.2.5 帶式壓濾機應設置清洗裝置,并保證濾帶清洗*。 3.2.6 帶式壓濾機設計壽命應不小于10年,機械*時間應大于3000h.。 3.2.7 帶式壓濾機空載運行噪聲不大于80dBA。 試驗方法: 4.1 焊縫的機械性能試驗 按GB/T 2649、GB/T 2650、GB/T 2651、GB/T 2652和GB/T 2653的有關規定執行。 4.2 帶式壓濾機的涂裝質量檢驗 4.2.1 外觀用目測法檢驗。 4.2.2 漆膜附著力按GB/T 1720的規定進行檢驗。 4.2.3 漆膜厚度使用電磁式漆膜測厚儀測量。 4.3 輥子之間的軸線平行度測量 4.4 絕緣電阻測量 4.5 有效帶寬 濾帶壽命測定: 4.7 濾帶線速度測定 4.9 空載試驗 4.9.1 檢查各傳動、轉動部件的運行情況。 4.9.2 液壓、氣動系統檢驗 液壓、氣動系統連續操作3次,檢查系統動作的靈活性、準確性、可靠性; 液壓系統密封性:觀察壓力表的壓力降,同時檢查系統各零部件外露面和連接處的密封性。 4.9.3 電氣系統操作3次,檢查系統動作的靈活性、準確性、可靠性。 4.9.4 濾帶跑偏測定: 在卸料輥處,以輥子端面為基準,隨時對上、下濾帶的跑偏量進行測量,取其中的zui大值作為該機的濾帶跑偏量。所用量具精度不低于0.5mm.。 4.10 負荷試驗: 4.10.1 在濾帶速度3.0m/min~4.5m/min連續運行8h。 4.10.2 濾餅含水率(W)的測定 4.11 濾帶清洗裝置及清洗效果 采用目測法。 4.12 壓濾機整機壽命和機械*時間確定: 整機壽命通過檢查設計文件確定,機械*時間從5個用戶中隨機抽取2個用戶調查確定。 4.13 壓濾機噪聲檢測: 打開清洗裝置,將水壓調到允許的zui大值,按GB/T 10894進行一體機的噪聲聲壓級測試。 檢驗規則: 5.1 帶式壓濾機檢驗分類 產品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兩類。 5.2 帶式壓濾機出廠檢驗 5.2.1 每臺產品均應進行出廠檢驗,由廠質量檢驗部門出具合格證明,方能出廠。 5.2.2 檢驗項目: 出廠檢驗項目及檢驗方法 5.3 帶式壓濾機型式檢驗 5.3.3 抽樣方法: 從出廠檢驗合格品中隨機抽取2臺。 5.4 判定規則: 5.4.1 檢驗結果應符合本標準第5章的規定。 5.4.2 壓濾機任一檢驗項目不合格,須加倍抽樣檢驗,若仍有不合格,則判定該批產品為不合格產品。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標志 帶式壓榨過濾機應在明顯部位設置標牌,其型式與尺寸應符合GB/T 13306的規定,標牌上應注明下列內容: 產品名稱及型號; 主要技術參數; 濾帶有效寬度(mm.)、濾帶線速范圍、主機軸功率(kw)、外型尺寸(長×寬×高)(mm.)、主機質量(kg); 出廠編號及制造日期; 制造廠名稱。 6.2 包裝 6.2.1 帶式壓榨機包裝箱上的標志應符合GB/T 191的規定。 6.2.2 包裝應符合GB/T 13384的規定。 6.2.3 隨機文件應包括: 裝箱單; 產品合格證; 產品說明書(包括主要配套附件使用說明書); 隨機備件、附件清單。 6.3 運輸和貯存 6.3.1 帶式壓濾機的包裝及發運應符合水路、陸路運輸的要求。 6.3.2 帶式壓濾機應在庫房或遮蓬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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