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化醫院污水處理設備簡介
王工
污水處理設備,是一種能有效處理城區的生活污水,工業廢水等的工業設備,避免污水及污染物直接流入水域,對改善生態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和促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適宜住宅小區、醫院療養院、辦公樓、商場、賓館、飯店、機關、學校、、 水產加工廠、牲蓄加工廠、乳品加工廠等生活污水和與之類似的工業有機廢水,如紡織、啤酒、造紙、制革、食品、化工等行業的有機污水處理,主要目的是將生活污水和與之相類似的工業有機廢水處理后達到回用水質要求,使廢水處理后資源化利用。
醫療污水水質成分:
醫療廢水指的是醫療機構產生的廢水,主要包括醫療機構門診、病房、手術室、各類檢驗室、病例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間等處排出的診療、生活及糞便污水。當醫療機構其他污水與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時一律視為醫療機構廢水。
水質隨不同的醫院性質、規模和其所在地區而異。每張*每天排放的污水量約為200-1000L。醫院污水中所含的主要污染物為:病原體(寄生蟲卵、病原菌、病毒等)、有機物、漂浮及懸浮物、放射性污染物等,未經處理的原污水中含菌總量達10^8個/mL以上,廢水的可生化性較好,適合生化處理。
常用醫療污水處理工藝:
醫療廢水的處理目前通常有兩大類:一、預處理;二、深度處理。
預處理一般為過濾、沉淀、消毒等簡單處理工藝,處理一般達到納管標準;深度處理即為預處理加上生化處理,處理一般達到國家的排放標準。
目前國內外采用的醫療廢水生化處理工藝很多,其中主要分為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兩種,我們常見的普通曝氣法、氧化溝法、A/B法、A2/O法屬于前者,生物轉盤、接觸氧化法屬于后者。
小規模醫療廢水生化處理常用工藝有:A/O工藝,MBR工藝,SBR工藝,CASS工藝。醫療廢水一體化設備多采用改良的AO法和MBR法,二者的核心都是以生物處理為主,只是MBR工藝在污水的末端處理上增加一套膜處理系統,使廢水的出水水質更好更穩定。
醫療污水排放規定: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加強對醫療機構污水、污水處理站廢氣、污泥排放的控制和管理,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保障人體健康,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有關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部分,并取代GB18466-2001《醫療機構污水排放要求》。新、擴、改醫療機構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按本標準實施管理,現有醫療機構在2007年12月31日前達到本標準要求。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1、污水排放要求
2、傳染病和結核病醫療機構污水排放執行表1的規定。
3、縣級及縣級以上或20張床位及以上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污水排放執行表2的規定。直接或間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的污水執行排放標準,排入終端已建有正常運行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下水道的污水,執行預處理標準。
4、縣級以下或20張床位以下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所有醫療機構污水經消毒處理后方可排放。
5、禁止向GB3838I、II類水域和III類水域的飲用水保護區和游泳區,GB3097一、二類海域直接排放醫療機構污水。
6、帶傳染病房的綜合醫療機構,應將傳染病房污水與非傳染病房污水分開。傳染病房的污水、糞便經過消毒后方可與其他污水合并處理。具體參見污水寶商城資料或http://www.dowater。。com更多相關技術文檔。
7、采用含氯消毒劑進行消毒的醫療機構污水,若直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應進行脫氯處理,使總余氯小于0.5mg/L。
序號 | 控制項目 | 標準值 |
1 | 糞大腸菌群數(MPN/L) | 100 |
2 | 腸道致病菌 | 不得檢出 |
3 | 腸道病毒 | 不得檢出 |
4 | 結核桿菌 | 不得檢出 |
5 | PH | 6-9 |
6 | 化學需氧量(COD) 濃度 (mg/L) zui高允許排放負荷(g/床位) |
60 60 |
7 | 生化需氧量(BOD) 濃度 (mg/L) zui高允許排放負荷(g/床位) |
20 20 |
8 | 懸浮物(SS) 濃度 (mg/L) zui高允許排放負荷(g/床位) |
20 20 |
9 | 氨氮(mg/L) | 15 |
10 | 動植物油(mg/L) | 5 |
11 | 石油類(mg/L) | 5 |
12 |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 5 |
13 | 色度(稀釋倍數) | 30 |
14 | 揮發酚(mg/L) | 0.5 |
15 | 總(mg/L) | 0.5 |
16 | 總汞(mg/L) | 0.05 |
17 | 總鎘(mg/L) | 0.1 |
18 | 總鉻(mg/L) | 1.5 |
19 | 六價鉻(mg/L) | 0.5 |
20 | 總砷(mg/L) | 0.5 |
21 | 總鉛(mg/L) | 1.0 |
22 | 總銀(mg/L) | 0.5 |
23 | 總A(Bq/L) | 1 |
24 | 總B(Bq/L) | 10 |
25 | 總余氯1)2(mg/L) (直接排入水體的要求) | 0.5 |
注:1)采用含氯消毒劑消毒的工藝控制要求為: 消毒接觸池的接觸時間≥1.5h,接觸池出口總余氯6.5-10 mg/L。 2)采用其他消毒劑對總余氯不作要求。 |
表2 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序號 | 控制項目 | 排放標準 | 預處理標準 |
1 | 糞大腸菌群數(MPN/L) | 500 | 5000 |
2 | 腸道致病菌 | 不得檢出 | - |
3 | 腸道病毒 | 不得檢出 | - |
4 | pH | 6-9 | 6-9 |
5 | 化學需氧量(COD) 濃度 (mg/L) zui高允許排放負荷(g/床位) |
60 60 |
250 250 |
6 | 生化需氧量(BOD) 濃度 (mg/L) zui高允許排放負荷(g/床位) |
20 20 |
100 100 |
7 | 懸浮物(SS) 濃度 (mg/L) zui高允許排放負荷(g/床位) |
20 20 |
60 60 |
8 | 氨氮(mg/L) | 15 | - |
9 | 動植物油(mg/L) | 5 | 20 |
10 | 石油類(mg/L) | 5 | 20 |
11 |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 5 | 10 |
12 | 色度(稀釋倍數) | 30 | - |
13 | 揮發酚(mg/L) | 0.5 | 1.0 |
14 | 總(mg/L) | 0.5 | 0.5 |
15 | 總汞(mg/L) | 0.05 | 0.05 |
16 | 總鎘(mg/L) | 0.1 | 0.1 |
17 | 總鉻(mg/L) | 1.5 | 1.5 |
18 | 六價鉻(mg/L) | 0.5 | 0.5 |
19 | 總砷(mg/L) | 0.5 | 0.5 |
20 | 總鉛(mg/L) | 1.0 | 1.0 |
21 | 總銀(mg/L) | 0.5 | 0.5 |
22 | 總A(Bq/L) | 1 | 1 |
23 | 總B(Bq/L) | 10 | 10 |
24 | 總余氯1)2)(mg/L) | 0.5 | - |
注:1)采用含氯消毒劑消毒的工藝控制要求為: 一級標準:消毒接觸池接觸時間≥1h,接觸池出口總余氯3-10 mg/L。 二級標準:消毒接觸池接觸時間≥1h,接觸池出口總余氯2-8 mg/L。 2)采用其他消毒劑對總余氯不作要求。
|
氮、磷可使水體富營養化,富營養化的結果會使水體中硝酸鹽和亞硝酸鹽濃度過高,人畜若*飲用會引起中毒,而一些有毒藻類的生長與大量繁殖會排放大量毒素于水體中,導致水生動物的大量死亡,從而嚴重地破壞了水體生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