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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對純化水儲存和分配系統要求!
純化水(去離子水或深度脫鹽水)指溫度大于25°C時,電阻率大于0.1x10^6 Ω*cm的水,純化水為飲用水經蒸餾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或其他適宜的方法制得的制藥用水,不含添加劑。純化水水質指標必須滿足藥典要求。性狀:為無色的澄明液體;無臭,無味。
純化水應用范圍:主要應用于生物制藥、醫療器械,作為原料生產、分離純化、成品制作、清潔、洗滌用水。
GMP對純化水儲存和分配系統要求:
藥品生產用水應適合其用途,應至少采用飲用水作為制藥用水。各類藥品生產選用的制藥用水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的相關要求。飲用水應符合國家有關的質量標準,純化水、注射用水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的質量標準。
第九十七條 水處理設備及其輸送系統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護應當確保制藥用水達到設定的質量標準。水處理設備的運行不得超出其設計能力。
第九十八條 純化水、注射用水儲罐和輸送管道所用材料應當無毒、耐腐蝕;儲罐的通氣口應當安裝不脫落纖維的疏水性除菌濾器;管道的設計和安裝應當避免死角、盲管。
第九十九條 純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備、貯存和分配應當能夠防止微生物的滋生。純化水可采用循環,注射用水可采用70℃以上保溫循環。
di一百零一條 應當按照操作規程對純化水、注射用水管道進行清洗消毒,并有相關記錄。發現制藥用水微生物污染達到警戒限度、糾偏限度時應當按照操作規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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