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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個人民營醫院污水處理設備 曲靖個人民營醫院污水處理設備
一、醫院廢水處理流程工藝選擇原則:
1、傳染病醫院必須采用二級處理,并需進行預消毒處理。
2、處理出水排入自然水體的縣及縣以上醫院必須采用二級處理。
3、處理出水排入城市下水道(下游設有二級污水處理廠)的綜合醫院*采用二級處理,對采用一級處理工藝的必須加強處理效果。
4、對于經濟不發達地區的小型綜合醫院,條件不具備時可采用簡易生化處理作為過渡處理措施,之后逐步實現二級處理或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
二、醫院污水處理流程:
不同處理工藝的應用情況考慮到以上原則,本方案設計的醫院污水處理工藝流程進行比較,隨著污水處理技術不斷地發展,近年開發的在2普遍應用的工藝有:
01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工藝
一級處理流程
對于處理出水終進入二級處理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綜合醫院,應加強其處理效果,提高細菌的去除率,減少消毒劑用量。
(1)加強一級處理效果宜通過兩種途徑實現:對現有一級處理工藝進行改造以加強去除效果和采用一級強化處理技術。
(2)工藝流程
對于綜合醫院(不帶傳染病房)污水處理可采用“預處理→一級強化處理→消毒”的工藝。通過混凝沉淀(過濾)去除攜帶病毒、病菌的顆粒物,提高消毒效果并降低消毒劑的用量,從而避免消毒劑用量過大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
醫院污水經化糞池進入調節池,調節池前部設置自動格柵,調節池內設提升水泵。污水經提升后進入混凝沉淀池進行混凝沉淀,沉淀池出水進入接觸池進行消毒,接觸池出水達標排放。
調節池、混凝沉淀池、接觸池的污泥及柵渣等污水處理站內產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外運。消毒可采用巴氏蒸汽消毒或投加石灰等方式。
二級處理流程
(1)工藝流程說明
二級處理工藝流程為“調節池→生物氧化→接觸消毒”。醫院污水通過化糞池進入調節池。調節池前部設置自動格柵。調節池內設提升水泵,污水經提升后進入好氧池進行生物處理,好氧池出水進入接觸池消毒,出水達標排放。 調節池、生化處理池、接觸池的污泥及柵渣等污水處理站內產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外運焚燒。消毒可采用巴氏蒸汽消毒或投加石灰等方式。
醫院污水處理系統
4.1 預處理
醫院污水進行預處理的主要目的是去除污水中的固體污物,調節水質水量和合理消納糞便,利于后續處理。
4.1. 化糞池
用于醫院污水處理的化糞池主要有普通化糞池和沼氣凈化池。
普通化糞池和沼氣凈化池的原理是通過沉淀的作用先將有機固體污染物截留,然后通過厭氧微生物的作用將有機物降解。沼氣凈化池處理效率優于普通化糞池。
化糞池的沉淀部分和腐化部分的計算容積,應按《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j15-88)第3.8.2~3.8.5條確定。污水在化糞池中停留時間不宜小于36h。對于無污泥處置的污水處理系統,化糞池容積還應包括貯存污泥的容積。
4.1.預消毒池
預消毒的目的是降低污水中病原微生物的含量以減少作人員受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機會。
1、傳染病醫院病人的排泄物進行預消毒后排入化糞池。
2、傳染病醫院污水在進入污水處理系統前必須預消毒,預消毒池的接觸時間不宜小于0.5小時。常用的消毒劑有次氯酸鈉、過氧乙酸和二氧化氯等,糞便消毒也可采用石灰。
3、對于普通綜合醫院,可不設預消毒池。
4、生化處理如采用加氯進行預消毒則需進行脫氯,或采用臭氧進行預消毒。
4.1.3格柵
在污水處理系統或水泵前宜設置格柵,格柵井與調節池可采用合建的方式。
格柵;在普通醫院宜選用自動機械格柵(小規模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手動格柵)。
2、格柵井應密閉,設置通風罩,收集廢氣以進行集中處理;
3、柵渣與污水處理產生污泥等一同集中消毒,外運焚燒。消毒可采用巴氏蒸汽消毒或投加石灰等方式。
4、設計應遵循《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j 14-87(1997)等有關規定。
4.1.4調節池
1、醫院污水處理應設調節池。連續運行時,其有效容積按日處理水量的30~40%計算。間歇運行時,其有效容積按工藝運行周期計算。
2、調節池宜分二組,每組按50%的水量計算。
3、調節池應采用封閉結構,設排風口,防沉淀措施宜采用水下攪拌方式。
4、調節池產生污泥定期清淘,與污水處理產生污泥一同處理。
4.2 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
加強一級處理效果宜通過兩種途徑實現:對現有一級處理工藝進行改造以加強去除效果和采用一級強化處理技術。
4.2.一級強化處理
醫院污水的一級強化處理一般采用混凝沉淀、過濾、氣浮等工藝。過濾的固液分離方式需要反沖,作管理較為復雜,而氣浮工藝中氣體釋放易導致二次污染。所以醫院污水中一般采用混凝沉淀工藝。
醫院污水的一級強化處理宜采用混凝沉淀工藝。混凝、沉淀池應分二組,每組按50%的水量計算。
1、污水處理量小于20m3/h時,沉淀池宜設備化,可采用鋼結構或其他結構形式的一體化設備,池形宜為豎流式或斜板沉淀池。當污水處理量大于20 m3/h時,沉淀池宜為鋼筋混凝土結構,池形宜為豎流式或平流式沉淀池。
2、當沉淀池體采用鋼結構時,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腐措施。
3、當采用斜板沉淀池,必須設置斜板沖洗設施。其他形式的沉淀池需采取便于清理、維修的措施。
4、設計應遵循《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j 14-87(1997年版)等有關規定。 4.2.2 對現有一級處理工藝進行加強處理效果的改造
改造應根據實際情況,充分利用現有處理設施,對現有醫院中應用較多的化糞池、接觸池在結構或運行方式上進行改造,必要時增設部分設施。
有改建場地時,可將調節池用作沉淀池,在化糞池旁增設調節池。
場地不足時可在地面上增設混凝沉淀池。
4.3 生物處理
醫院污水采用生物處理,一方面是降低水中的污染物濃度,達到排放標準;另一方面可保障消毒效果。生物處理工藝主要有活性污泥法、生物接觸氧化法、膜生物反應器、曝氣生物濾池和簡易生化處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