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污水處理設備價格
城鎮衛生院污水處理設備聯動試運行
試運行的目的是對土建、設備、電氣、儀表工程的功能和工程質量的綜合測試。在全廠設備全部安裝完畢且驗收合格后,進行試運行。為確保試運行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階段:
2)、檢驗機電設備的工作情況;
4)、檢驗各類附屬結構的功能。
檢驗電氣負荷能否滿足使用要求,運行時必須達到全廠電力負荷的75%;由于清水試運行水的回路問題,因此,在*階段運行完成合格后,可在污水運行時檢驗全廠的電力負荷,此時僅需檢驗電力設施,不影響構筑物及其設備。
清水聯動試運行的時間必須在土建、機械設備、電氣、儀表工程的施工和各單項功能試驗合格后才能進行,而且必須征得業主、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的同意后,共同確定試運行時間。
成立清水試運行小組,由業主、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必要設備的廠商參加,由施工單位項目部具體組織實施。清水試運行小組組織機構如下:
㈣運行計劃
清水試運行前要解決兩個主要問題。首先是需要足夠的水源,對于本污水處理廠,需水量很大,需要蓄4萬m3水。
國家標準:
1.血站、醫院、衛生院、醫療機構需要執行《醫療機構水污染排放標準》GB18466-2005中的標準。
2.醫療機構污水處理的程度,主要是根據污水的排向而定,本著安全、環保、節能、減排、增效的基本原則,選擇技術前瞻、工藝可靠、工程經濟、處理效果穩定、處理流程簡化、運轉費用經濟、操作管理簡單的污水處理工藝。
3.綜合醫療機構(縣級或20張床位以下和其他所有醫療)機構,無論排放到何處,要求必須經消毒處理后方可排放。可以采用的裝置有虹吸式二氧化氯消毒裝置以及自動同步雙虹吸醫院污水消毒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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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藝選擇原則為:
傳染病醫院必須采用二級處理,并需進行預消毒處理。
處理出水排入自然水體的縣及縣以上醫院必須采用二級處理。
處理出水排入城市下水道(下游設有二級污水處理廠)的綜合醫院*采用二級處理,對采用一級處理工藝的必須加強處理效果。
對于經濟不發達地區的小型綜合醫院,條件不具備時可采用簡易生化處理作為過渡處理措施,之后逐步實現二級處理或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
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工藝
對于處理出水進入二級處理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綜合醫院,應加強其處理效果,提高SS的去除率,減少消毒劑用量。加強一級處理效果宜通過兩種途徑實現:對現有一級處理工藝進行改造以加強去除效果和采用一級強化處理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