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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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水管口徑 | 可定制mm | 處理量 | 詳詢賣家m3/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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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定電壓 | 咨詢賣家v | 額定功率 | 可訂制kw |
進水管口徑 | 詳詢賣家mm | 空氣量 | 詳詢賣家m3/min |
流量計規(guī)格 | 咨詢賣家m3/h |
10立方無動力生態(tài)厭氧濾罐榮博源*
生物厭氧濾罐設備詳細介紹:
厭氧濾池生活污水處理設備主要由沉淀池、厭氧接觸池、過濾池及沼氣處理裝置四部分組成。
沉淀池:經化糞池自然發(fā)酵后的污水自流進入設備內沉淀池,污水中的大顆粒物質在此進行沉淀,停留時間為12小時,沉淀污泥由移動式潛污泵或由吸糞車定期吸出處理,時間一般為半年或一年。
厭氧接觸池:沉淀后污水自流進入厭氧接觸池,停留時間為20小時,水流由下而上通過球形填料形成厭氧生物膜,在生物膜的吸附和微生物的代謝作用下,污水中的有機物被去除。
濾池:經厭氧處理后的污水自流進入過濾池底部,由下而上通過濾料層,濾料采用新型顆粒濾料,既能截留污物又能形成生物膜,即在過濾區(qū)既有過濾作用又是二厭氧池。
沼氣處理裝置:污水經厭氧反應后產生少量的沼氣,沼氣經沼氣處理裝置處理后清潔排放。
厭氧流化床是一種高效生物膜處理方法,它利用特研制的具有大面積的物質作為載體,厭氧生物以生物膜形式附著在載體的表面,并且在污泥池內可形成一定高度的顆粒污泥床,大大提高有機物的降解效率。污水經厭氧反應后產生少量的沼氣,沼氣經沼氣處理裝置處理后清潔排放。
厭氧濾罐特點
設備集沉淀、厭氧接觸、過濾于一體,處理*,安裝簡單方便。
設備無動力運行,無能耗,無需專人管理。
設備主體由玻璃鋼復合材料和優(yōu)質碳素鋼兩種材料制成,可供用戶選擇使用。主體堅固耐用且耐腐蝕、耐老化,容易滿足埋地使用的要求。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玻璃鋼主體使用年限超過15年。
設備內厭氧接觸填料、濾料為陶粒填料,無堵塞,比表面積大,孔隙率大,截污能力高,出水穩(wěn)定,使用壽命長,添加與更換方便。
厭氧接觸和過濾均能同時實現厭氧,截污的功能。
厭氧生物濾池的主要優(yōu)點有: (一)處理能力比一般消化池高; (二)生物量濃度高,可獲得較高的有機負荷; (三)不需要專門的攪拌設備,裝置簡單,工藝自身能耗低; (四)微生物菌體停留時間長,耐沖擊負荷能力較強; (5)無需回流污泥,運行管理方便; (陸)在處理水量和負荷有較大變化的情況下,運行能保持較大的穩(wěn)定性。 厭氧生物濾池是一種內部裝填有微生物載體(即濾料)的厭氧生物反應器。厭氧微生物部分附著生長在濾料上,形成厭氧生物膜,部分在濾料空隙間懸浮生長。污水流經掛有生物膜的濾料時,水中的有機物擴散到生物膜表面,并被生物膜中的微生物降解轉化為沼氣,凈化后的水通過排水設備排至池外,所產生的沼氣被收集利用
農村農民居住集中程度不及城市,生活污水產生強度低于城市,村鄉(xiāng)財力單薄、農民收入低下,應當鼓勵采用經濟、簡易、有效、盡可能與當地農業(yè)生產相結合的多樣化生活污水處理技術,實現污水的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一、適用范圍:
1、主要用于排水量1-24m3/d的生活污水處理,一般串連在化糞池后使用;
2、本設計采用埋地式,其埋深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10立方無動力生態(tài)厭氧濾罐榮博源*
二、工作原理:
污水經化糞池后,自流至一級厭氧生物濾池內,自上而下通過具有較大比表面積的球形復合填料,由于濾池內沒有空氣,產生的厭氧微生物以生物膜的形態(tài)生長在濾料表面,當污水通過帶有該種生物膜的填料表面時,受生物膜的吸附作用和微生物的分解代謝作用以及在濾料的截流作用下,污水中的有機物被去除。然后污水通過底部周邊進入二級厭氧由下而上進一步生化處理,后利用進出水的水位差經三角堰集水槽后流出,老化脫落的生物膜沉積在濾池底部,定期通過吸泥管吸走。
三、超效厭氧生物濾池的技術特點:
1、污泥床有效容積大,可以獲得更高負荷,提高混合液濃度,減少堵塞和短路;
2、相比于USAB污泥流失少,反應器啟動速度加快,運行管理簡單、方便;
3、無需三相分離器,結構更加簡單;
4、能耗低,無污泥回流和鼓風曝氣等設備,沼氣產率為0.4-0.5m3/kgCOD;
5、尤其在處理低濃度溶解性有機廢水時,其COD去除率和甲烷產量均超過其他同類反應器。
人工好氧生物處理是采取人工強化供氧以提高好氧微生物活力的廢水處理方法。該方法主要有活性污泥法、 生物濾池、生物轉盤、生物接觸氧化法、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厭氧/好氧(A/O)及氧化溝法等。就處理效果來講,接觸氧化法和生物轉盤的處理效果要好于活性污泥法,雖然生物濾池的處理效果也很好,但易于出現濾池堵塞現象。氧化溝、SBR和A/O工藝均屬于改進的活性污泥法。氧化溝出水水質好、產生泥量少,也可對污水進行脫氮處理,但其處理的BOD負荷小、占地面積大、運行費用高。SBR法自動化控制程度高,能夠對污水進行深度處理,但其缺點是BOD負荷較小,一次性投資也大。A/O是一種兼有去除BOD和脫氮雙重作用的活性污泥處理工藝,經該法處理后的水易于達標排放。根據各種處理工藝的優(yōu)缺點對比,我公司采用A/O主體工藝來處理養(yǎng)殖污水。
山西省政fu辦公廳近日印發(fā)《山西省環(huán)境空氣質量改善量化問責辦法(試行)》《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量化問責辦法(試行)》,明確提出對損害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干部要終身追責。
根據問責辦法,環(huán)境空氣質量改善、水污染防治的問責對象為11個設區(qū)市及其所轄縣(市、區(qū))黨委政fu主要、政fu分管,主要包括副縣(市、區(qū))長、縣(市、區(qū))長、縣(市、區(qū))委書記以及設區(qū)市的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
空氣質量改善方面列入量化問責考核的主要指標為環(huán)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PM2.5濃度、優(yōu)良天數比例。量化問責的情形是環(huán)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及其改善幅度或 PM2.5濃度排名落后(縣市區(qū)按排名后10位,設區(qū)市按排名后3位),且仍對工作重視不夠,環(huán)境空氣質量依然惡化嚴重(PM2.5濃度單月或連續(xù)惡化超過一定比例,或者全年累計多個月出現惡化情況),或者未能完成年度PM2.5和優(yōu)良天數比例約束性考核目標。
問責辦法特別規(guī)定了設區(qū)市年度環(huán)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及其改善幅度在全省11個設區(qū)市中排名均位列后3位,且全年PM2.5平均濃度和優(yōu)良天數比例兩項約束性指標中任意一項指標較上年同期惡化的,將對負有責任的市委書記實施問責。
水污染防治方面問責的情形主要包括兩類:一是未完成水環(huán)境質量改善目標任務,根據地表水國考斷面水污染物超標程度或年度出現水質同比惡化的次數不同,對應不同的問責對象;二是未完成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包括城市黑臭水體消除情況。水污染防治年度重點工作任意一項未完成的,或城市建成區(qū)黑臭水體消除比例未達到考核要求的,均要被問責。(記者高崗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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