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處理畜牧實驗廢水成套設備
1. 廢液處理原則:對高濃度廢酸、廢堿液要經中和至中性時排放。對于含少量被測物和其他試劑的高濃度有機溶劑應回收再用。用于回收的高濃度廢液應集中儲存,以便回收;低濃度的經處理后排放,應根據廢液性質確定儲存容器和儲存條件,不同廢液一般不允許混合,避光、遠離熱源、以免發生不良化學反應。廢液儲存容器必須貼上標簽、寫明種類、儲存時間等。
- 處理方法: 含汞、鉻、鉛、鎘、砷、酚、qing的廢液必須經過處理達標后才能排放,實驗室處理方法如下:
2.1含汞廢棄物的處理 若不小心將金屬汞散落在實驗室里(如打碎溫度計)必須及時清除。如用滴管或用在xiao酸汞的酸性溶液中浸過得薄銅片、銅絲收集與燒杯中用水覆蓋。散落在地面上的汞顆粒應撒上硫磺粉,生成du性較小的硫化汞;或噴上用鹽酸酸化過的高錳酸鉀溶液(5:1000體積比),過1至2小時后清除;或噴上20%三lv化鐵水溶液,干后再清除(但該方法不能用于金屬表面,會產生腐蝕)。 對于含汞廢液的處理,可先將廢液調至PH8~10家入過量硫化鈉,使其生成硫化汞沉淀,再加入硫酸亞鐵作為共沉淀劑,生成硫化鐵沉淀可將硫化汞微粒吸附沉淀,然后靜止分離,清液可排放,殘渣可用焙燒法回收汞或制成汞鹽。2.2鉛、鎘 用堿將廢液PH調至8~10,生成Pb(OH)2和Cd(OH)2沉淀,再加入硫酸亞鐵作為共沉淀劑,沉淀物可與其他無機物混合進行燒結處理,清液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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