酚醛板由酚醛泡沫材料制成,酚醛泡沫材料屬高分子有機硬質鋁箔泡沫產品,是由熱固性酚醛樹脂發泡而成。
酚醛泡沫素有"保溫材料*"的美稱,是新一代保溫防火隔音材料。它具有輕質、防火、遇明火不燃燒、無煙、無毒、無滴落等性質,使用溫度范圍廣。酚醛泡沫作為一種安全、綠色的新型節能建筑材料,其優點已經得到建設部門認可。
南陽酚醛板廠家 酚醛保溫板一覽表
(1)酚醛泡沫早期應用在導dan及火箭頭的保溫。
(2)廣泛應用于高層建筑、交通運輸、艦船、空間技術等領域。
(3)石油化工等管道保溫領域也廣泛使用酚醛保溫板切割的管殼制品。
(4)酚醛保溫板的復合制品被應用于建筑保溫工程中的大模內置體系、a1級防火保溫體系、建筑墻體保溫裝飾一體化體系、防火門夾層、彩鋼夾心板房等領域。
酚醛板優良的絕熱性能:導熱系數低,為保溫、隔熱的優良材料
酚醛板還非常耐熱zui終固化的酚醛泡沫具有包括數個*環并有甲撐橋連接的結構。由熱力學可知,甲撐橋是有機物連接中受溫度影響zui為穩定的連接之一,這使得酚醛泡沫具有優異的熱穩定性,可在150℃*使用,短時間耐熱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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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醛板具有優異的防火性能:聚氨酯和聚苯等有機保溫材料,燃燒后,會產生濃煙和劇毒,容易造成人員死亡,同時也增加滅火難度。而酚醛泡沫保溫板遇火不燃,燃燒 性能zui高達*,zui高使用溫度為180℃,100mm厚的酚醛泡沫保溫板抗火焰能力可達1小時以上而不被穿透。在火焰的直接作用下具 有結碳、無滴落物、無卷曲、無熔化現象,火焰燃燒后表面形成一層阻燃層,有效保護層內的泡沫結構
酚醛泡沫材料經過加工制成酚醛板,被應用到外墻保溫系統中,是一種保溫效果和耐火效果都非常好的材料。并且施工非常方便,輕質,具有節能的效果。經研究發現,這種材料在燃燒的時候,不會像一些泡沫材料一樣產生大量的濃煙,從這個角度來說,這是一個環保的材料
酚醛板優良的絕熱性能:導熱系數低,為保溫、隔熱的優良材料
酚醛板還非常耐熱zui終固化的酚醛泡沫具有包括數個*環并有甲撐橋連接的結構。由熱力學可知,甲撐橋是有機物連接中受溫度影響zui為穩定的連接之一,這使得酚醛泡沫具有優異的熱穩定性,可在150℃*使用,短時間耐熱200℃。
巖棉保溫板板為外墻保溫巖棉板,*不燃性防火保溫材料,較高的抗壓和抗拉伸強度、較低的吸水和吸濕性、尺寸穩定性良好、不會產生熱膨脹或收縮、耐老化等優點,能與外墻系統兼容,對建筑物提供有效的保溫節能、防火以及氣候保護等多種性能。
外墻保溫巖棉板是專門為建筑物的外墻外保溫薄抹灰系統而設計生產,適用于基強為混凝土或磚墻等密實結構的新建或既有建筑物的外墻保溫或節能改造;其中外墻保溫巖棉帶還可以作為防火隔離帶,與燃燒性能達不到*的保溫材料配套使用,以提高建筑物外墻的消防防火功能。
標準尺寸
WALLROOF 外墻保溫巖棉帶 外墻保溫巖棉板
產品代碼 TG L TG 1 TG 2 TG 3
公稱容重 (kg/m3) 100 120 140 – 200
尺寸 L x W (mm) 1200 x 150 1200 x 600
厚度 (mm) 40-100 30-100 50 - 100
產品特點
高抗壓、抗拉伸強度及耐久性指標,保證了產品性能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巖棉不燃燒,不釋放熱量和有毒煙氣,火災發生時還可以有效隔斷火焰蔓延,防火性能。 保溫隔熱性能*,可以提高建筑圍護結構的熱阻值,降低建筑采暖和空調能耗,節能減排。 對碳鋼、鋁(合金)、銅等金屬材料及建筑物中各種構件均不產生腐蝕。 具高效的吸音降噪和彈性消振的物理特性。 不吸濕,耐老化,性能*穩定。 質輕,可切可鋸,容易加工。
相關規定
隨著*部、*46號文件(即《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及公消[2011]65號文(即《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的通知》)對外墻保溫材料嚴格防火的要求, 巖棉保溫板在中國建筑市場迅速的普及應用,并為中國的節能減排起到應有的貢獻。
保溫板根據46號文的要求
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100米以上,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 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24米,不低于B2,當采用B2時,每3層設置防火隔離帶 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24≤h<60米,不低于B2,當采用B2時,每2層設置防火隔離帶 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60≤h<100米,不低于B2,當采用B2時,每1層設置防火隔離帶 其他民用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50米需要設置*防火材料 其他民用建筑: 建筑高度≤24米,不低于B2,當采用B2時,每1層設置防火隔離帶 其他民用建筑: 24≤高度<50米可使用A1級,也可使用防火隔離帶 幕墻式建筑:0-24米,使用或B1, 采用B1時,每層設置防火隔離帶 幕墻式建筑:≥24米,使用*,無需防火隔離帶
根據公消[2011]65號要求
2011年3月15日起,各地受理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申報項目,應嚴格執行本通知要求。對已經審批同意的在建工程,如建筑外保溫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應提請政府組織有關主管部門督促建設單位拆除易燃、可燃保溫材料;對已經審批同意但尚未開工的建設工程,建筑外保溫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應督促建設單位更改設計、選用不燃材料,重新報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