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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砷(三氧化)-原子熒光法介質 2%鹽酸
本標準物質主要用于測量儀器校準,分析方法確認與評價,測量過程質量控制,也可作為標準儲備溶液,通過逐級稀釋配制成各種工作用標準溶液。
本標準物質適用于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儀法(ICP-OES),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ICP-MS),原子熒光光譜法(AFS),原子吸收光譜法(AAS),分光光度法等方法分析測試使用。
一、樣品制備
本標準物質以純度經準確定值的高純,高純氫氧化鈉,鹽酸和符合*水標準的純水為原料,在(20±3)°C的恒溫條件下稀釋定容并分裝。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標準物質以配制值作為標準值,采用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ICP-OES)進行量值核對。通過使用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制備方法,測量方法和計量器具,保證標準物質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確定度
編號 | 名稱 | 標準值(mg/L) | 相對擴展不確定度(%)(k=2) | 基體(V/V) |
BW30037-100-C-20 | 砷(As) | 100 | 3 | 2%鹽酸 |
標準值的不確定度主要由純品純度,稱量以及均勻性,穩定性等不確定度分量合成。 |
四、均勻性檢驗及穩定性考察
依據JJF1343[標準物質定值的通用原則及統計學原理],對分裝后的樣品進行隨機抽樣,對溶液濃度進行均勻性檢驗,穩定性考察。結果表明,本標準物質均勻性,穩定性良好。
該標準物質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為3年,研制單位將繼續跟蹤監測該標準物質的穩定性,有效期內如發現量值變化,將及時通知用戶。
五、包裝、運輸和貯存、使用及注意事項
1.包裝: 本標準物質采用硼硅酸鹽玻璃安瓿瓶分裝,20mL/瓶,移取或稀釋時請以移液管量取為準。
2.運輸和貯存: 常溫運輸,運輸時應避免擠壓,碰撞;室溫和避光條件下貯存。
3.使用: 使用前應恒溫至(20±3)°C,并充分搖勻。溫度變化會導致溶液體積發生變化,可根據GB/T601附錄A進行體積校正。安瓿瓶一經打開,應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為標準物質使用。有效期是指安瓿瓶未打開前在規定保存條件下可以使用的后日期。
4.注意事項: 本標準物質用原子熒光光譜法檢測時,需依據HJ 694加入硫脲-抗壞血酸溶液,置于不低于30°C水浴中保溫至少30min后測定。
六、適用范圍(本標準溶液適用但不限于以下分析標準)
GB/T 5750.6 [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金屬指標]
HJ 776 [水質32種元素的測定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
HJ 694[水質 汞,砷,硒,鉍和銻的測定 原子熒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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