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市廠家定制溶氣氣浮機簡介:
主要用于固—液或液—液分離。通過溶氣和釋放系統在水中產生大量的微細氣泡,使其粘附于廢水中密度與水接近的固體或液體微粒上,造成整體密度小于水的狀態,并依靠浮力使其上升至水面,從而達到固—液或液—液分離的目的。氣浮機主要用于固—液或液—液分離。通過溶氣和釋放系統在水中產生大量的微細氣泡,使其粘附于廢水中密度與水接近的固體或液體微粒上,造成整體密度小于水的狀態,并依靠浮力使其上升至水面,從而達到固—液或液—液分離的目的
工作原理:
溶氣罐產生溶氣水,溶氣水通過釋放管進入待處理的水中,小氣泡緩慢上升并粘附于雜質顆粒上,形成比重小于水的浮體,上浮水面,形成浮渣,然后由刮渣機將浮渣去除,比水比重大下沉到沉淀椎體內,間歇性排放到污泥池。
設備主體由溶氣泵、氣水分離器、絮凝室、氣浮接觸室、分離室、沉淀椎體、集水槽等幾部分組成。
氣浮設備要求
1)定義
采用加壓的方法將空氣溶解于水,再在減壓的條件下釋放出微小氣泡粘附于懸浮物上,使其整體比重小于水而上浮于水面,通過機械裝置刮除,實現固液分離的裝置。
2) 基本要求
(1) 裝置應符合HJ/T261-2006《壓力溶氣氣浮裝置》的規定,并按照經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
(2) 基本組成
a 壓力溶氣氣浮裝置:由水泵、空氣壓縮機、壓力溶氣罐、溶氣水釋放控制閥、釋放器、刮渣機、電氣控制箱、流量計和氣浮池等構成;
b 射流溶氣氣浮裝置:由水泵、射流器、壓力溶氣罐、溶氣水釋放控制閥、釋放器、刮渣機、電氣控制箱、流量計和氣浮池等構成。
(3) 裝置的制造應符合JB/T 2932《水處理設備技術條件》的規定。
(4) 溶氣罐的制造應符合GB150《鋼制壓力容器》的規定。
(5) 壓力溶氣罐的工作壓力一般為0.25Mpa~0.4MPa
邢臺市廠家定制溶氣氣浮機適用范圍:
1.可以用來去除水中的懸浮物質、油脂、以及膠狀物質。
2.廣泛適用于養殖、屠宰、石化、煤礦、造紙、印染等行業的污水處理過程中。
3.可用于回收可再次利用的物質,例如收集造紙白水中的較為微小的纖維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