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設備 污泥處理設備 水處理過濾器 軟化水設備/除鹽設備 純凈水設備 消毒設備|加藥設備 供水/儲水/集水/排水/輔助 水處理膜 過濾器濾芯 水處理濾料 水處理劑 水處理填料 其它水處理設備
佛山市天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環保設備及配件、水處理設備及配件銷售、維護;環保工程、園林綠化工程、電力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設計施工。地埋一體化設備、二氧化氯發生器、次氯酸鈉發生器、氣浮設備、加藥裝置、過濾器、壓濾機、機械格柵、固液分離機、斜管沉淀混凝沉淀一體化設備。
寧波醫院污水處理設備
【寧波醫院污水處理設備】
設備間、操作間
電控柜均需設置在地面建筑內,建議布置在污水處理主體構筑物旁的水處理間,以利于日常操作管理和設備維護。
4.4防腐措施
本工藝中,主體設備材質為鋼結構,均作深度防腐。內外表面采用機械除銹處理后,內外
表面采用環氧煤瀝青防腐。所有連接管道、管件等采用ABS材質,能耐酸、堿、鹽的腐蝕,其余一些
鋼制配件均采用環氧煤瀝青防腐
五、設備安裝、調試與維護
安裝:本工藝由四個池子組成,全部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全部在凍層2.8米以下,鋼筋混凝土池體及鋼結構基礎參考我公司提供的圖紙,池體之間由管道連接;其中,地埋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為鋼結構池體,根據安裝圖,用吊車將鋼結構池體吊入。就位安裝時須在我公司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不能將箱體位置、方向放錯,然后由我公司負責池子之間的管道連接。安裝完畢后須把設備存滿水,試驗各管路接口不滲漏、方可用土填入鋼筋混凝土池體外圍。并平整地面。把電控柜控制線與設備接通,電控柜與電源接通,接線時注意風機、水泵的轉向。設備安裝后須保證下雨鋼結構池體外部不積水,鋼結構池體的上方不得壓有重物,設備一般不抽空內部污水。
調試:調試工作由我公司負責,為了加快調試進度,可投入菌種,為了避免菌種流失,可減少進水量并啟動風機進行曝氣,直至填料上長出一層黃色生物膜,即已完成填料掛膜,然后將進水量增加至額定流量,完成填料掛膜后,再對*生物池處于缺氧狀態,使填料上微生物變為兼性微生物,然后對微生物進行適應性運轉,直至達到設計要求。
設備維護保養:WSZ系列污水處理設備應建立一套定期保養制度,主要易損部件是風機與水泵,定期檢查風機與水泵各部螺絲松動情況、填料架的松緊情況、軸承的溫度和潤滑油的油質和油量,保證各部正常,同時檢查消毒劑的投加及剩余量,必要時可調整投加量并補充消毒劑,風機及水泵須每運行5000-8000小時進行一次保養與維修。
如經WSZ污水設備處理后的污水需回用,可在該設備后增加一套混凝過濾設備,該設備可埋于地面,實行全自動連續運行,處理后的污水可回用于廁所沖洗水,澆花用水等人體非接觸用水,水質批標達到國家中水水質要求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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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執行本規范確定的“焚燒爐溫度”和“停留時間”指標;對于醫療廢物分散處理,執行《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表2中“醫院臨床廢物”的“焚燒爐溫度”和“煙氣停留時間”指標;對于同時處置醫療廢物和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表2中“危險廢物”的“焚燒爐溫度”和“煙氣停留時間”指標。本規范未規定的其他要求按《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執行。
*章 總 則
1.1 目的和原則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防治醫療廢物在暫時貯存、運送和處置過程中的環境污染,防止疾病傳播,保護人體健康,制定本規范。
醫療廢物處置應遵循環境健康風險預防、安全無害、廢物減量的原則。
1.2 適用范圍
1.2.1 本規范規定了醫療廢物集中處置過程的暫時貯存、運送、處置的技術要求,規定了相關人員的培訓與安全防護要求、突發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措施、重大疫情期間醫療廢物管理的特殊要求。
1.2.2 對于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執行本規范確定的“焚燒爐溫度”和“停留時間”指標;對于醫療廢物分散處理,執行《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表2中“醫院臨床廢物”的“焚燒爐溫度”和“煙氣停留時間”指標;對于同時處置醫療廢物和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表2中“危險廢物”的“焚燒爐溫度”和“煙氣停留時間”指標。本規范未規定的其他要求按《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執行。
1.2.3 醫療衛生機構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藥品及其相關廢物的暫時貯存、運送不適用本規范,應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廢棄放射源的污染控制按有關放射性污染防治規定執行。
有關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和包裝規范,包裝物、容器標準和標識的規定另行發布。
1.2.4 本規范適用于醫療、預防、保健、計劃生育服務、醫學科研、醫學、教學、尸體檢查和其他相關活動中的醫療廢物產生者和集中處置者(包括運送者)。
1.3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標準和文件所含的條文,通過本規范引用而構成本規范的條文。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醫療廢物分類目錄
GB3095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GB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5085.3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浸出毒性鑒別
GB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15562.2 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
GB18484 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
GB18598 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
GB19217醫療廢物轉運車技術要求
當上述標準和文件被修訂時,應使用其版本。
1.4 定義
下列定義適用于本規范:
1.4.1 醫療廢物(Medical waste):本規范采用《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的醫療廢物定義,具體分類名錄依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執行。
1.4.2 運送(Transportation)
指醫療廢物運送者(通常也為處置者)采用車輛(或特殊情況下,經批準可使用船只)按照本規范的要求,將醫療廢物從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直接送至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的集中處置場所的過程。
【】
加氨加藥裝置
化學加藥裝置適用于火力發電廠及石油、化工領域中,向各種系統中注入化學藥液的成套裝置。
按其工作性質,可分為爐水化學加藥、給水加藥、廢水加藥、循環水加藥、凝結水及水予處理加藥、或類似于上述工況的系統。
加藥裝置結構
化學加藥裝置由計量泵、溶液箱、計量箱、管道輸送泵、管系、閥門、液位電極、緩沖器、過濾器、流量監視器、攪拌器、控制柜、低壓動力盤等零部件組成,并集中于一個公共底座上,構成一獨立的單元體,具有占地面積小,操作方便之優點。
加藥裝置加藥量的大小由計量泵來實現,計量泵需輸出的流量和壓力等參數,可根據工藝流程的需求選取。溶液箱的容積可從0.2—20m'范圍內選配。
加藥裝置加藥量的調節,可分為手動控制、遙控操作、自動控制或通過計算機進行程序控制。
加酸(堿 )計量裝置
用于離子交換的再生系統,對酸、堿藥液進行計量。箱內藥液可采用空氣攪拌、或水力攪拌裝置混合。
適應范圍:硫酸、鹽酸、次氯酸、氯化鈉、堿液。
一、加氨加藥裝置作用
加氨加藥裝置用于鍋爐給水PH值的自動調節,使鍋爐給水的PH值保持在一定范圍內而運行在狀態,從而防止因給水的PH值失調造成鍋爐等熱力設備的酸堿腐蝕,使熱系統工作在狀態,節能30~50%。 用氨量可節約20~30%。延長熱力設備的使用壽命,保證熱力設備*穩定地安全運行。
二、加氨加藥裝置工作原理及特點
該裝置由控制系統和加藥系統組成,控制系統由工業酸度計,調節儀,變頻器及控制電路組成。加藥系統由加藥泵,藥箱組成。
樣水經冷卻器后冷卻為溫度在20~35℃之間,酸度計檢測被測樣水的PH值,一方面以數字的方式顯示,另一方面將其轉換為4~20mA的標準信號輸出至MPS可編程序控制器。 MPS可編程序控制器將輸入信號與給定值比較,根據比較結果按一定的算法進行邏輯運算,并輸出相對應的4~20mA電流控制變頻器改變加藥泵電機的轉速,加藥泵電機轉速的改變達到控制加藥泵量的要求,從而使被控對象的參數運行在狀態。 該系統設有保護功能:當藥箱液位為低液位時,有低液位接點信號送至MPS, MPS將不啟動加藥泵。當加藥管道的壓力高時,有壓力高信號接點送至MPS,MPS將不啟動加藥泵。(此二接點信號有用戶提供,或在訂貨時訂此二套儀表)
三、加氨加藥裝置特點:
1、PH表為單片機的智能化儀表,電極為一體化電極,反映酸度準確。
2、控制器為MPS可編程序控制器,具有靈活穩定的特點。
3、用戶可根據自己所用加藥泵類型選擇是否用變頻器。
4、控制方式為模糊控制,可消除大幅度振蕩現象
四、 加氨加藥裝置定貨須知
1、被控介質的壓力,以便選定計量泵的型號及電機功率。
2、全套定貨注明是一套控制系統或二套,是否需要一臺備用泵。
3、定控制柜須注明加藥泵是否是電磁泵。是否配套藥箱和自動控制裝置。
4、用電機為動力加藥泵注明電機是單相還是三相電機,同時注明電機的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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