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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滑移系數檢驗的一般規定
閱讀:12338 發布時間:2019-12-28一、抗滑移系數檢驗應以鋼結構制造批為單位,由制造廠和安裝單位分別進行,每批三組。以單項工程每2000T為一制造批,不足2000T者視作一批,單項工程的構件摩擦面選用兩種及兩種以上表面處理工藝時,則每種表面處理工藝均需檢驗。
二、抗滑移系數檢驗用的試件由制造廠加工,試件與所代表的構件應為同一材質、同一摩擦面處理工藝、同批制作、使用同一性能等級、同一直徑的高強度螺栓連接副,并在相同條件下同時發運。
三、抗滑移系數試件的連接計算應符合相關的規定。
四、抗滑移系數在拉力試驗機上進行并測出其滑動荷載。試驗時,試件的軸線應與試驗機夾具中心嚴格對中。
五、抗滑移系數檢驗的zui小值必須等于或大于設計規定值。當不符合上述規定時,構件摩擦面應重新處理。處理后的構件摩擦面應按本節規定重新檢驗。
六、技術特點
高強螺栓抗滑移系數檢測儀,能根據國標《GB50205》,對抗滑移系數檢測過程中的高強螺栓軸力進行檢測;該智能檢測儀表采用多段線性擬和,大大提高了系統的準確度級別因而使每個傳感器的檢測精度都在2%以內。該智能儀表采用個通道巡檢個傳感器的試驗數據。并且能長期儲存傳感器的標定系數;采用壓力傳感器,實測控制試件每個螺栓的預拉力值應在0.95P~1.05P(P為高強螺栓設計預拉力)之間。本檢測儀配備了6種規格的傳感器分別實測試件中大六角頭高強螺栓(M16、M20、M22、 M24、M27、M30)的軸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