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DNA實驗室系統主要包括DNA提取系統、PCR擴增系統和熒光DNA篩分和檢測系統三個組成部分。
DNA提取系統是法醫DNA實驗室系統解決方案的個環節,該系統要實現生物樣本中基因組DNA的提取、純化和富集,所提取的DNA的質和量將直接決定終檢驗的成敗。PCR擴增系統在整個DNA實驗室系統中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連接著兩個子系統。即要對提取系統所獲取的基因組進行特異性體外擴增(在短時間內獲得數十億拷貝數的靶DNA),從而達到遺傳分析儀的檢測限,實現PCR產物的篩分的熒光檢測并獲得終的DNA分型。熒光DNA篩分和檢測系統是DNA實驗室系統解決方案的終環節,上述DNA提取和擴增系統所獲得的產物,終都需要通過該系統獲得終的檢驗結果并實現輸出。三個子系統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在整個檢驗過程環環相扣。
實驗室按功能要求應具有防火、防震、防腐、防潮、防靜電、恒溫和排水等設施。
二級DNA實驗室除滿足三級DNA實驗室的要求外,實驗室使用面積需不小于300平方米,其中實驗室用房面積不小于200平方米。實驗室的現場生物性檢材的DNA檢驗與人員樣本DNA檢驗分區域設置。另外,實驗室需具備門禁系統和獨立排風設施。二級DNA實驗室要承擔轄區內DNA數據庫大批量人員樣本的DNA檢驗能力,具備區域性較大案(事)件、自然災害、事故等未尸體身份識別的DNA檢驗能力,需要具備特殊生物檢材(如骨骼、牙齒、指甲、接觸性檢測、痕量生物檢材)的DNA檢驗能力,并且DNA檢驗能力在本省份處于行列。
一級DNA實驗室除滿足二級DNA實驗室要求外,實驗室面積需不小于800平方米,其中實驗用房面積不少于600平方米。需具有特殊生物檢材、常規生物檢材、人員生物樣本分別進行DNA檢驗和DNA數據庫管理應用專門區域。實驗室各功能區布局合理,有效進行物理隔離,配備有恒溫恒濕、空氣凈化、負壓區間、生物等設施。有現場勘查裝備室、更衣室、多媒體室和資料室。
一級DNA實驗室除了滿足常規生物檢材檢測、數據庫建設和疑難檢材的檢測,還要有DNA檢驗新技術新方法的研究成果,因此一級DNA實驗室除了具備常規的DNA提取、擴增和檢測的儀器設備外,還要有適應科研工作需要的DNA檢驗自動化工作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