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液處理原則
對高濃度廢酸、廢堿液要經中和至中性時排放。對于含少量被測物和其他試劑的高濃度有 機溶劑應回收再用。用于回收的高濃度廢液應集中儲存,以便回收;低濃度的經處理后排放,應根據廢液性質確定儲存容器和儲存條件,不同廢液一般不允許混合,避光、遠離熱源、以免發生不良化學反應。廢液儲存容器須貼上標簽、寫明種類、儲存時間等。
實驗室的廢液種類多、成分復雜,具有經常性、間歇性、分散性等特點,難于統一處理,生物實驗室產生的廢液污染主要是化學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另外還有放射性污染,化學性污染包括有 機物污染和無機物污染。有 機物污染主要是有 機試劑污染和有 機樣品污染。在大多數情況下,實驗室中的有 機試劑并不直接參與發生反應,僅僅起溶劑作用,因此消耗的有 機試劑以各種形式排放到周邊的環境中,排放總量大致就相當于試劑的消耗量。
處理方法
含汞、鉻、鉛、鎘、砷、酚、氰的廢液須經過處理達標后才能排放。廢液的濃度超過規定的濃度時,須進行處理。博斯達實驗室廢水綜合處理設備采用多項技術對廢水進行多重處理凈化,通過中 央集中控制,自動化控制,簡單易操作,自動保護裝置,處理效果好。不產生二次污染,運行成本低,達標排放。
選用博斯達實驗室廢水處理系統,可以更加環保、高 效地對各類廢水進行處理,確保處理后達標排放。
博斯達實驗室廢水處理設備將新型處理技術和智能化控制系統相結合,傻瓜式運行,智能互聯設計,防腐耐用。對生物、無機、綜合類廢水進行針對性的高 效處理,確保廢水達標排放,符合環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