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布《用于探測、報警與識別放射性材料的手持式輻射監測儀校準規范》征求意見稿,并面向全國的計量技術機構、科研院所以及相關的行業企業征求意見。 該規范由上海市計量測試技術研究院、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計量科學研究院共同起草。該規范適用于探測和識別放射性核素并能指示γ輻射周圍劑量當量率的手持式監測儀的校準,以及帶有中子探測功能的核素識別儀的校準。 本規范依據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給出的規則起草。 用于探測、報警與識別放射性材料的手持式輻射監測儀可對引起異常的放射性 進行迅速定位、識別和劑量(率)監測,是各種輻射場所、核安全、國土安全*的裝備。 手持式輻射監測儀由探測器、多道分析器、識別軟件、放射性核素庫、數據處理與顯示系統等組成。常用的輻射探測器為 NaI、CsI、溴化鑭等閃爍體探測器。 儀器主要應用于出入境檢驗檢疫、環保、核電站、鋼鐵廠等場所的貨物中攜帶放射性物質、放射性污染的劑量監測與核素鑒別。 該規范的編制主要參考JJF 1001-201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 GB/T 4960.6-2008 《核科學技術術語第 6 部分:核儀器儀表》 、GB/T 31837-2015《用于探測、報警與識別放射 性材料的手持式輻射監測儀》、JJG 393-2003《輻射防護用X、γ輻射劑量當量(率)儀 和監測儀》、IEC 62327:2006《輻射防護儀器-用于探測與識別放射性核素和指示光子輻射周圍劑量當量率的手持式監測儀》等技術資料。 此外,遵從JJF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的要求,此規范架構上包括封面、扉頁、目錄、引言、范圍、引用文件、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附錄幾個部分。更多詳細情況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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