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源截污對黑臭水體整治來說具有重要的意義
控源截污是整治黑臭水體的根本,但部分城市截污不*,特別是老城區雨污分流改造推進力度不夠。黑臭水體整治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各地應加強統籌。但是目前部分城市未落實長效管護機制,造成已完工項目觀感較差、透明度較低,難以達到不黑不臭目標,甚至導致已完工整治項目水質惡化重新反彈。為規避此前出現的黑臭水體整治之短,要求各地均須建立城市黑臭水體檔案,明確整治目標、重點任務、整治措施和實施周期等,“一河一策”,扎實推進整治工作。“黑臭水體問題在水里、根子在岸上、關鍵在排口”,控源截污成為當前整治的重中之重。
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技術的選擇應遵循“適用性、綜合性、經濟性、長效性和安全性”等原則:
適用性:地域特征及水體的環境條件將直接影響黑臭水體治理的難度和工程量,需要根據水體黑臭程度、污染原因和整治階段目標的不同,有針對性地選擇適用的技術方法及組合。
綜合性:城市黑臭水體通常具有成因復雜、影響因素眾多的特點,其整治技術也應具有綜合性、全面性。需系統考慮不同技術措施的組合,多措并舉、多管齊下,實現黑臭水體的整治。
經濟性:對擬選擇的整治方案進行技術經濟比選,確保控源截污技術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長效性:黑臭水體通常具有季節性、易復發等特點,因此整治方案既要滿足近期消除黑臭的目標,也要兼顧遠期水質進一步改善和水質穩定達標。
控源截污是黑臭水體整治直接有效的工程措施,也是采取其他技術措施的前提。通過沿河沿湖鋪設污水截流管線,并合理設置提升(輸運)泵房,將污水截流并納入城市污水收集和處理系統。對老舊城區的雨污合流制管網,應沿河岸或湖岸布置溢流控制裝置。無法沿河沿湖截流污染源的,可考慮就地處理等工程措施。嚴禁將城區截流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河流下游。實際應用中,應考慮溢流裝置排出口和接納水體水位的標高,并設置止回裝置,防止暴雨時倒灌。控源截污從源頭控制污水向城市水體排放,主要用于城市水體沿岸污水排放口、分流制雨水管道初期雨水或旱流水排放口、合流制污水系統沿岸排放口等工程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