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百強閥門控制(江蘇)有限公司 |

智能防爆電動執行機構
參考價 | ¥ 2000 |
訂貨量 | 1件 |
- 型號 ZB30-18
- 品牌 其他品牌
- 廠商性質 生產商
- 所在地 揚州市
材質 | 碳鋼,不銹鋼,黃銅,鑄鐵,鑄銅,球墨鑄鐵,合金鋼,銅合金,塑料,陶瓷,PPR,PVC,襯氟,銅 | 連接形式 | 其他 |
---|
一.智能防爆電動執行機構概述
型號:Z30-24B
多回轉一體化防爆電動執行器很方便地與閥門配套使用,適用于控制閥門的開啟、關閉、現場控制和遠控操作調節、總線控制等,是閥門和風門集控和自動控制的驅動裝置。適用于閘閥、截止閥、節流閥、隔膜閥、柱塞閥、水閘閥等,配上減速蝸輪后也可適用于球閥、蝶閥、風門等90度回轉型的閥門。該產品具有功能全面、控制系統、性能可靠、使用維護方便、體積小等特點,在電力、鋼鐵、石化、冶金、水處理、造紙等行業中得到廣泛好評和應用。
智能防爆電動執行機構安裝、拆卸及注意事項:
1本電動裝置的安裝形式無原則要求,但電機處于水平狀態,電氣箱蓋處于水平或垂直向上狀態為安裝形式,這樣有利于潤滑、調試、維護和手動操作;
2安裝時應保證維修檢查人員拆卸各部件所需的空間;
3安裝與閥門連接的牙嵌軸向間隙不少于1~2mm;
4與閥門連接的螺栓不得低于8.8級;
5當用于明桿閥門時,應檢查閥桿伸出量與閥桿護套的長度是否相符;
6當需要拆卸時,應先將手動手輪旋轉數圈,在閥門稍開狀態下進行;
7安裝、拆卸、調試時不可損傷密封面、密封件和防爆型電裝的防爆面,并應在隔爆面上涂防銹油,電氣罩蓋應蓋嚴緊固,以防雨水或潮氣進入;
8視窗不得與硬物碰撞;
9本電動裝置為短時工作制,持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銘牌標定時間;
礦用隔爆型閥門電動執行器是在原普通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的基礎上專業改造而成,又稱為ZB型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適用于啟閉件做直線運動的閥門,如閘閥、截止閥、隔膜閥、配水閘閥等。如增加二級減速后可用于蝶閥、風門和風道閥等。用于閥門的開啟、關閉或調節,是實現閥門遠控、集控的驅動裝置。
如果執行機構被要求用于控制過程系統的液位、流量或壓力等參數,這是要求執行機構頻繁動作的工作,可以用4-20mA信號作為控制信號,然而這個信號可能會和過程一樣頻繁的改變。如果需要非常高頻率動作的執行機構,只有選擇特殊的能頻繁啟停的調節型執行機構。當一個過程中需要多臺執行機構時,可以通過使用數字通訊系統將各個執行機構連接起來,這樣可大大降低安裝費用。數字通訊回路可以快速高效的傳遞指令和收集信息。
以上信息由企業自行提供,信息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相關企業負責,環保在線對此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 溫馨提示:為規避購買風險,建議您在購買產品前務必確認供應商資質及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