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菌條件及驗證的基本要求
高壓蒸汽濕熱滅菌條件一般通常采用121℃×20min或116℃×40min的程序,也可采用其它溫度和時間參數。總之,必須保證物品滅菌后的SAL≤10-6。總之,必須驗證所采用的滅菌條件能達到無菌保證要求。在實際應用中,對熱穩定的產品或物品,可采用過度殺滅法菌,其SAL應≤10-1212。對熱極為敏感的產品,可的允許標準滅菌時間F0可低于8min。,但對F0低于8的滅菌程序要求應在生產全過程中,對產品中污染的微生物嚴加監控,并采取各種措施防止耐熱菌污染及降低微生物污染水平,以確保被滅菌滅菌產品達到無菌保證要求。滅菌物品的表面必須潔凈,不得污染有機物質。必要時,外表應用適宜的包皮寬松的包裹,特別是燒瓶、試管等容器的塞子要防止脫落。滅菌柜內的物品裝載方式應保證滅菌蒸汽*穿透物品,且不影響蒸汽穿透速度和滅菌后的干燥程度。滅菌柜中的空氣應排空并被飽和蒸汽*替代,以保證表壓與滅菌柜內壓力的一致。
采用濕熱滅菌時[d1] ,被滅菌物品應有適當的包裝和裝載方式,保證滅菌的有效性和均一性。
蒸汽滅菌法濕熱滅菌工藝驗證時,應進行熱分布試驗、熱穿透試驗和生物指示劑驗證試驗。以確定滅菌柜空載及不同裝載時腔室里中的熱分布狀況及可能存在的冷點;在空載條件下,確認121℃時腔室的各點的溫度差值應≤±1℃、;使用插入實際物品或模擬物品內的溫度探頭,確認滅菌柜在不同裝載時,zui冷點物品的標準滅菌時間(F0)達到設定的標準;用生物指示劑進一步確認在不同裝載時冷點處的滅菌物品達到無菌保證水平。本法常用的生物指示劑為嗜熱脂肪芽孢桿菌孢子(Spores of Bacillus stearothermophilus)。
二、干熱滅菌法
本法系指物品于干熱滅菌柜、隧道滅菌器等設備中、利用干熱空氣達到殺滅微生物或消除熱原物質的方法,在干熱滅菌柜、連續性干熱滅菌系統或烘箱等設備中進行滅菌??捎眠m用于耐高溫但不宜用蒸汽濕熱滅菌法滅菌的物品的滅菌,也是zui為有效的除熱原方法之一,如玻璃器具、金屬制容器、纖維制品、固體試藥、液狀石蠟等均可采用本法滅菌。
干熱滅菌條件一般為160~170℃×120min以上、170~180℃×60min以上或250℃×45min以上,也可采用其它溫度和時間參數??傊?,應保證滅菌后的產品其SAL≤10-6。干熱過度殺菌殺滅后產品的SAL應≤10-12,此時物品一般無需進行滅菌前污染微生物的測定。干熱滅菌250℃ 45min的干熱滅菌也可除去無菌產品包裝容器及有關生產灌裝用具中的熱原物質。
采用干熱滅菌時,被滅菌物品應有適當的包裝和裝載方式,保證滅菌的有效性和均一性。
用本法滅菌的物品表面必須潔凈,不得污染有機物質,必要時外面應用適宜的包皮寬松包裹。配有塞子的燒瓶、試管等容器口應有金屬箔或紗布等包皮包裹,并用適宜的方式捆扎,防止脫落。干熱滅菌箱內物品排列不可過密,保證熱能均勻穿透全部物品。
干熱滅菌法驗證與蒸汽濕熱滅菌法相同,應進行熱分布試驗、熱穿透試驗、生物指示劑驗證試驗或細菌內毒素滅活驗證試驗。以確認滅菌柜中的溫度分布應符合設定的標準、確定zui冷點位置、確認zui冷點標準滅菌時間(FH)能保證達到設定標準并達到SAL要求。常用的生物指示劑為枯草芽孢桿菌孢子(Spores of Bacillus subtilis)。細菌內毒素滅活驗證試驗是證明除熱原過程有效性的試驗。一般將不小于1000單位的細菌內毒素加入待去熱原的物品中,證明該去熱原工藝能使內毒素至少下降3個對數單位。細菌內毒素滅活驗證試驗所用的細菌內毒素一般為大腸桿菌內毒素(Escherichia coli endoxin)。驗證時,一般采用zui大裝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