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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出制劑按浸出溶劑及制備特點分為四類: 1、水浸出制劑:指在一定的加熱條件下,用水浸出的制劑。如湯劑、中藥合劑等。 2、含醇浸出制劑:指在一定條件下用適當濃度的乙醇或酒浸出的制劑。如酊劑、酒劑、流浸膏劑等。有些流浸膏劑雖然是用水浸出有效成分,但其成品中一般加有適量乙醇。 3、含糖浸出制劑:指在水浸出制劑基礎上,經精制、濃縮等處理后,加入適量糖或蜂蜜或其他賦形劑制成。如煎膏劑、沖劑、糖漿劑等。 4、精制浸出制劑:指選用適當溶劑浸出有效成分后,浸出液經過適當精制處理而制成的藥劑。如口服液、注射劑、片劑、滴丸等。 浸出制劑的特點: 浸出制劑的成品中除含有有效成分外,還含有一定量無效成分,因此,浸出制劑具有以下特點: 1、綜合作用。浸出制劑中含有多種成分,因此浸出制劑與同一藥材提取的單體化合物相比,有利于發揮某些成分的多效性,有時還能發揮單一成分起不到的作用。如*不僅具有鎮痛作用,還有止瀉功能,但從*中提取的純*只有鎮痛作用。 2、作用緩和、持久,毒性低。浸出制劑中共存的輔助成分,常能緩和有效成分的作用或抑制有效成分的分解。如鞣質可緩解生物堿的作用并使藥效延長。 3、便于服用。浸出制劑與原藥材相比,去除了組織物質和無效成分,相應提高了有效成分濃度,從而減少了用量,便于服用。同時在浸出過程中處理或去除了酶、脂肪等無效成分,不但增加了某些有效成分的穩定性,也提高了制劑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浸出制劑中均有不同程度的無效成分,如高分子物質,粘液質、多糖等,在貯存時易發生沉淀、變質,影響浸出制劑的質量和藥效,特別是水性浸出制劑。 將藥物加輔料或不加輔料放放鍋中,加適量清水同煮的方法稱為煮法。煮制的目的: 1、消除或降低藥物的毒性。如清水煮川烏、豆腐煮藤黃等。 2、緩和藥性,增強療效。如甘草水煮遠志等。 3、清潔藥物,增強療效。如豆腐煮珍珠(花珠),蔥汁煮松香等。 煮制的操作方法: 因藥物的性質、輔料來源及炮制要求不同而異。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種工藝。 1、清水煮 取凈藥材,放入鍋內加適量清水,加熱煮至藥物切開無白心為度,取出干燥。 2、加液體輔料煮 取凈藥材,放入鍋內加入定量液體輔料(醋、藥汁等)共煮至液體*被吸盡,取出干燥。 3、加固體輔料煮 取凈藥材,置于規定量的豆腐中加水煮制一定時間至規定程度時,取出。 注意事項: 加水量一般以平藥面為宜。藥物煮制時間的長短,應根據各藥物的性質、炮制目的而定。操作時先武火煮沸,后用文火維持沸騰,使輔料慢慢吸入藥物內部。有毒藥材煮制后剩余的汁液應予棄去。 將凈制后的藥物加輔料拌勻或不加輔料裝入蒸制容器內,隔水加熱蒸透或至規定程度的方法稱為蒸法。其中,不加輔料者稱清蒸;加輔料者稱加輔料蒸。常加的輔料有酒、醋、黑豆汁等。 蒸制的目的: 1、改變藥物性能,擴大用藥范圍。如工黃、何首烏等。 2、減少副作用。如黃精、大黃等。 3、保存藥效或利于貯存。如黃芩、桑螵蛸等。 4、軟化藥材,便于切片。如紅參、木瓜等。 蒸制的操作方法: 取藥材洗凈或加入液體輔料拌勻,置蒸籠、蒸罐或木甑等蒸制容器內,加熱蒸至所需程度,取出,干燥。 注意事項: 1、需用液體輔料拌蒸的藥物。應待輔料被吸盡后再蒸。 2、蒸制過程中一般先用武火,待“圓氣”后改為文火。保持容器內有足夠的蒸氣即可。但在非密閉容器中加酒蒸時,要注意火力不宜太強。以防止酒氣揮散太快,影響成品質量。 3、藥物蒸制的時間長短不一,應視藥物的性質、炮制目的而定。
本文作者:常宏藥機 本文鏈接: 版權所有@轉載時必須以鏈接形式注明作者和原始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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