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與人的健康息息相關,醫藥裝置對泵有如下*的要求: 1.總體要求 (1)用于制藥生產的泵應工作可靠、密封良好、結構緊湊、尺寸較小,以利于操作、清潔和維護。 (2)如無同類型泵及材料的使用經驗,用于輸送藥液、中間體、純水等介質的泵應提供有關的測試數據,以判定使用該泵及材料不影響藥品質量。如過流部件采用新型的合成塑料,還應提供有關衛生部門允許在醫藥生產使用的測試報告。 (3)用于輸送藥液、中間體、純水等介質的泵應能消毒、清潔,用于清潔的材料、介質、裝置應保證不造成新的污染。 (4)潔凈區內使用的泵,為便于全面清洗,泵與管道之間采用活性連接!其底座也應采用腳支撐,使底座脫開地面。 2.結構要求 (1)泵過流部件表面應光滑、*、易清洗、耐腐蝕,鑄件應無不易清洗的砂眼、凹輅和裂紋。 (2)泵的結構在保證性能和可靠性的前提下應盡量簡化,裝拆簡便,以利清潔處理和維護氧化剝離等現象。 (2)醫藥裝置用泵過流部件使用的非金屬材料應選用與藥液不發生化學反應,能與輸送介質共存,且長期工作不釋放添加劑的材料。如無使用經驗,為安全起見,使用合成塑料等非金屬材料的泵,應要求制造廠提供有關衛生部門允許該材料在醫藥生產中使用的測試報告。 (3)醫藥裝置用泵過流部件材料常可選用奧氏體不銹鋼、氟塑料(F46、氟塑料合金、PVDF)、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陶瓷、搪玻璃等。對于接觸高潔凈物料(如蒸餾水)的泵,其過流部件應采用超低碳奧氏體不銹鋼。 (4)泵用輔助密封材料一般選用聚四氟乙烯包覆材料及純聚四氟乙烯材料。 (5)嚴禁使用含石棉纖維的材料。 (6)輸送有機溶劑時,嚴禁使用橡膠材料。 (7)潔凈區內使用的泵,其非過流部件也必須采用不銹蝕的材料,不允許涂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