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長春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長春市能源結構調整實施方案》,確定通過加強領導和管理,加快實施重點工程,推進全市清潔能源和新能源的普及進程。到2017年,實現全市煤炭消費總量不高于2012年,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的目標,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
長春市能源結構單一,主要以燃煤為主,燃煤排放成為影響全市空氣質量的重要因素。為落實相關政策,長春市成立了能源結構調整工作推進組,將全市能源結構調整指標任務逐級下放到各城區、開發區和縣(市、區)以及重點耗能企業,并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同時,長春市結合實施能源結構調整工程,完善能源多元化建設。中石油天然氣東北大干網長春段將于2014年10月底建成。同時加快推進中石油雙陽區10億立方米調峰儲氣庫和天然氣公司、燃氣公司液化天然氣儲罐等工程建設,嚴禁新建燃煤機組。積極推進地熱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
此外,全市范圍內將限制銷售和使用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質煤炭。鼓勵農村地區建設潔凈煤配送中心,推廣使用潔凈煤和型煤。籌備成立長春市煤炭經營行業協會,規范煤炭經營市場秩序,加強行業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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